本文继续研究数据资源入表相关内容,并继续补充《【摘要】上海数据交易所数据交易合规要求及研究报告》的相关内容。
白皮书整体内容涵盖了数据资源入表以及数据资产化业务的开展。 内容充实,值得学习。 从目录来看,本文的两个核心章节包括数据资产入表实践和数据资产估值操作。 个人总结要点如下:
1.数据“三权”确权办法和数据资产凭证,包括“1.3章数据资本化路径”和“3.8章数据资产评估办法”。
目前,“数据二十条”提出的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等分立的产权运营机制已成为普遍共识。 白皮书主要介绍了三项权利的确认方式:
数据资源所有权的确认方式是通过数据资源注册;
签订数据交易合同时,数据购买者被赋予处理和使用数据的权利。 对于企业之间委托处理的数据,需在合同允许的范围内对数据进行处理形成数据产品,即可获得数据处理的使用权;
数据资产证书记录了企业数据处理和使用的过程,可以作为企业登记并获得数据产品经营权的重要依据;
这样,数据资产通证的内容、使用场景和价值就被关联起来了。
2、对《暂行规定》部分内容的解释。
(一)企业数据资产支出及资本化情况;
(二)列报和披露规则。
3、基于数据资产经济行为的数据资产评估方法
这里将数据定价方法与经济行为相结合进行详细分析,并拓展了不同定价方法的适用场景。 这里的核心考虑在于不同角色、不同场景的利益诉求,值得学习和理解。
4、数据资产主要创新应用方向为:(1)数据资产增信(2)数据资产转让(3)数据资产投资(4)数据资产质押融资(5)数据资产保理(6)数据资产信托(7)数据资产保险(8)数据资产证券化。
附:企业推动数据资产入表面临的常见困难及解决方案。
包括数据资产成本计提困难、数据资产收入与成本匹配困难、数据资产资本化与费用区分标准难以统一、公共部门数据授权稳定性难以确认等期间,金融行业成本确认困难,数据资产摊销困难。 摊销方法选择困难、数据资产摊销年限难以确定、数据资产税务差异处理困难、由于数据的时变性而难以确定报告规模数据资产,集团层面的数据资产难以核算。 白皮书中列出了十个难点。 相应的解决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