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综合 > 正文
2024-02-19 14:23

期货投资者保护案例——止损功能有其特点,了解清楚后再使用

案例概述

投资者是期货公司的客户。 该客户于2019年12月31日陆续建仓某合约,共持有22张多单。 开盘均价6343。该合约当日收盘价6362。客户账户有浮动盈余。

2020年1月2日上午集合竞价期间,客户设置了止损条件指令,在交易对手价格6346处触发成交。9时03分,交易以6276价格完成,22时卖出手数以平仓。 2020年4月30日,该客户持有另一张合约空头2手,开盘价为232.5。 客户通过软件设置有条件止损单。 条件单设定为触发价235.5,交易对手价格被执行。 5月6日,该合约跳空高开,开盘价267.3。 市价触发交易软件的止损条件单,于9点以266.3的价格成交。

上述两种合约的成交价格并非客户设定的止损价格。 客户认为公司软件存在问题,未能按照他设定的止损价完成交易,造成巨大损失,要求公司赔偿。

调解过程

这场争议的焦点是:交易软件未能按照客户设定的价格撮合交易是否合理? 客户的交易损失是否应该得到赔偿?

调解员对纠纷进行了详细了解,了解到根据期货公司止盈止损机制的运行特点,交易软件的条件下单功能可能会导致按照交易对方的报价进行交易。实际交易中的那个时间。 不保证交易将按照对方当时报价的价格完成。 交易按设定的触发价格执行。 这种情况是止盈止损功能运行机制的正常交易结果。

调解员进一步了解到,客户未能按设定价格完成两笔交易的具体影响因素是当时的特殊市场情况:

受外围市场影响,首笔交易标的合约境内价格大幅下跌。 五一假期后,第二笔交易标的合约价格跳空高开。 特殊的市场情况对止盈止损单的交易结果影响较大。 影响大。

调解员根据了解到的情况认为,期货公司交易软件未能按照客户设定的价格撮合交易,属于合理范围。 销售部门也向客户解释了相关情况,客户表示不知情。

调解员还了解到,期货公司在开户协议签订过程中,已向客户提供了《电子风险交易指令》。 说明书中明确说明了交易软件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并且在客户下载交易软件时,系统也向客户进行了相关风险提示,期间还向客户讲解了条件指令的操作机制。日常沟通。 因此,调解员向委托人指出,期货公司已就使用交易软件的风险进行了充分告知并提供了风险提示,期货公司对本次交易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经过分析和劝说,客户的态度软化了。 为安抚客户情绪,经协调,期货公司向客户提供了安抚方案,双方纠纷最终得到解决。

从这个案例来看

我们能学到什么?

此次纠纷的发生,主要是由于客户对交易软件的功能机制缺乏深入的了解。

期货市场风险极大,往往“一失足成千古恨”。 通过这个案例,投资者应该认识到,如果在没有充分、正确了解相关交易知识或软件使用风险的情况下盲目进行交易操作,将会给自己带来损害。 交易结果存在很大风险。

投资者应更加关注和吸取任何可能影响交易结果的因素,并对自己的交易行为负责。 经营机构还应对客户进行交易软件重要功能机制的培训,深化投资者保护责任。

金瑞期货致力于“成为一流的衍生品服务商”,拥有行业顶尖的研究团队和服务团队。 近期,各品种年报陆续出炉。 您可以点击下方链接或联系在线客服获取。

金瑞期货温馨提醒您:

选择正规合法的期货经营机构,走上安全可靠的交易之路。

选择金瑞期货,3分钟开户!

0门槛,解锁T+0交易——让您的交易更安全无忧!

金瑞期货聚焦客户需求,着力打造六大服务体系,整合提升客户交易体验。 您可以扫描下方二维码快速开户或添加客户经理企业微信,获取您的专属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