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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中茂教育管理有限公司
四川中茂教育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者预招募公告 2023年6月30日,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法院根据国安(北京)公司的申请,作出(2023)川0184破申4号民事裁定书。 )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裁定受理四川中茂教育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茂教育公司)破产清算,并作出(2023)川0184第3-2号决定2023年8月29日,指定上海段和段(成都)律师事务所、四川致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担任管理人。
为实现债务人资产价值最大化,提高债务偿还比例,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经向人民法院备案,管理人拟开展意向投资者预招募工作,确定案件是否具有重组价值和可行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任管理人现向社会公开招募有意向的投资者。 现将本次预聘公告如下:
1、中茂教育公司基本情况
(一)工商注册信息
中茂教育公司成立于2015年7月21日,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为袁永昌。 登记机关是崇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为崇州市养马镇合兴路429号。 业务范围:教育项目管理服务; 物业管理; 餐饮服务; 医疗卫生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
(二)注册资本、投资者及出资比例
中茂教育公司注册资本8000万元,其中四川中茂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1%,认缴资本4080万元; 成都众和道通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32.75%,认缴出资2620万元; 袁永昌持有16.25%股份,认缴出资1300万元。 (三)中茂教育公司经营情况
中茂教育公司的主营业务是其名下的“成都北大产业园-北大附中成都未来学校(小学)项目”的开发。 该项目处于停工状态,中茂教育公司目前已停止生产经营。
2、中茂教育公司资产、负债情况
(一)中茂教育公司主要资产
1. 房地产
该宗土地及在建项目位于崇州市崇阳街道红叶大道与全友路交汇处北侧【土地使用权证字(2018)崇州市房产第1号】。
土地面积64760.56平方米。 土地征收方式为流转。 土地用途为商业用途(仅用于建设学校)。 使用期限为2017年8月10日至2057年8月9日。该土地无抵押。
在建项目为“成都北大产业园-北大附中成都未来学校(小学)项目”,于2018年6月开工,2018年12月停工,目前正在进行1、2号楼等土建工程、运动场、多功能厅、厨房已竣工。
2、对外投资
中茂教育公司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二)中茂教育公司的负债
截至2023年10月20日,中茂教育公司共有12名债权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总额为0.6元。 截至2023年11月6日,管理员已在初审中确认了6名申报人的主张。 初审确认的索赔总额为0.13元(本金0.64元),其中税务索赔0.04元,其余为普通索赔。 管理员暂停了对四名申报人的索赔的确认。
上述债权金额仅为管理人初审时确认的金额,最终债权总额以法院裁定确认的金额为准。 意向投资者提交投资文件时,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二条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考虑债务增加因素。
中茂教育公司员工债务正在调查中,预计约900万元。
三、中茂教育公司的优势
中茂教育公司名下土地位于重阳街道红叶大道与全友路交叉口。 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 占地面积大,能与周边地区形成规模经济。 政府和法院大力支持本案重整,支持教育事业发展; 项目复工后,该项目有很大的增值空间。
四、投资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和商业信誉的企业法人,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自然人。
(二)投资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到期未清偿的大额债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采取失信被执行人措施的;限制高消费; 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录》,且无欠税记录的; 拟投资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投资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可能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公司未发生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近三年来,无不良银行信用记录。
(三)具有与中茂教育公司经营建设规模相适应的管理能力,具有经营或投资同类业务的经验和背景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有足够的资金实力满足中茂教育公司重组及后续经营建设所需的资金,并能够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者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五)意向投资者共同参与招募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并指定一名带头人作为代表。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本次招募,也不得加入其他联合体。
(六)投资者认可本招募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向管理人登记,并可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并缴纳登记押金。
5. 预招聘流程
(1)提交注册信息
意向投资者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注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投资函》,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者简介、经营业绩、财务实力等信息; 联合体还需提交组成联合体的书面文件(由联合体全体成员签字盖章),对各联合体进行描述。 联合体成员应书面承诺相互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
2、意向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意向投资者为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意向投资者为自然人的,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复印件;
3、企业权力机关【股东(大会)、董事会等】根据本招聘公告内容作出的同意参加本次招聘的决议原件、公司章程附有协会;
4、如委托代理人登记及办理相关事宜,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 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受托人的姓名、身份、联系方式、授权范围、授权期限等。 同时提交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若受托人为律师,还应提交律师证复印件及律师事务所公函原件;
5、拟投资人(投资人为企业法人,包括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一期中国人民银行信用报告(登记当月) ;
6、意向投资者(企业法人投资者,包括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已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的;无银行不良信用记录,有不存在无法清偿债务的承诺书,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
7、近三年的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满三年的,提供截至2023年9月30日的审计报告)。 如未经审计,可提供财务报告;
8、资信和履约能力证明等证明材料;
9、同意对债务人已知信息保密的保密承诺书;
10. 送货联系人和地址,包括电子邮件地址和邮寄地址;
11、报名押金支付凭证。 保证金必须从意向投资者的银行账户支付。
所有注册材料均需加盖意向投资者公章; 如果意向投资者是自然人,则需要其签名。 所有报名材料须一式两份,报名材料扫描件须存入U盘并一并提交。 意向投资者向管理人提交部分或全部注册材料,即视为已充分理解并同意本公告的内容和程序,并自愿接受本公告的内容和程序的约束。
(二)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提交方式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月16日17:00。期限届满后,管理员有权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考虑到尽职调查工作需要一定的时间,建议有意投资者尽早注册。
2、报名方式:通过中国邮政EMS或顺丰速运报名。 请留意《中茂教育公司投资者登记须知》。 该信息将在注册时发送。
3、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益州大道北段777号中航国际交流中心B座1908号上海段和段(成都)律师事务所,收件人:杨老师,电话: 。
(三)注册押金
1、缴纳注册押金
有意投资的投资者应向管理人缴纳注册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大写字母:人民币50万元),并注明“投资者注册保证金”。 注册保证金支付凭证应与注册材料一并提交,保证金必须从意向投资者的银行账户支付。 缴纳注册押金期间不产生利息。
未足额缴纳注册保证金的意向投资者将被视为主动放弃注册,不再参与后续招募流程。
注册保证金收款账户如下:
户名:四川中茂教育管理有限公司经理
开户银行:崇州市农业银行
分行帐号:
2、注册押金退还
(一)对于不符合登记条件的意向投资者,管理人将自发出不符合登记条件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其发出不符合登记条件通知书;无利息或费用(若产生转账费用,由收款方负责退回);
(2)对于注册成功后放弃参与预招募的意向投资者,管理人将自收到书面放弃声明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无息无费地退还原投资额(如有)转让费,管理人将向投资人收取的费用由负责人退还;
(三)案件未能转入重整程序,或最终确定意向投资者未成为正式重整投资者的,管理人应当自出具《重组意向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案件退回,不计利息、不收取任何费用。上述结论。 (如有转账费用,由收款人承担)。
意向投资者注册保证金同时被没收的,注册保证金不予退还。
3、没收注册押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管理人有权没收意向投资者缴纳的注册保证金:
(一)提交虚假选举材料的;
(2)意向投资者将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与债务人有关的非公开信息,或将其用于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目的。 同时,管理人有权向意向投资者要求债务人、债权人和管理层对其行为进行惩罚。 人及其他相关实体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案件转入重整程序的,管理人将发布正式招募重组投资者公告,遴选重组投资者,意向投资者将放弃参与正式招募和遴选重组投资者。
(四)尽职调查
注册材料经管理人审核合格并足额缴纳注册保证金后,管理人将在注册截止后2个工作日内向意向投资者发出注册成功通知。 注册成功的意向投资者可向管理人申请进行尽职调查,并提交管理人要求的相关资料,如对意向投资者的保密承诺书、意向投资者出具的尽职调查人员授权程序等。尽职调查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意向投资者承担,意向投资者应对尽职调查的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尽职调查期限:自意向投资者收到注册成功通知之日起至2024年1月26日。
(五)提交投资计划
一、提交时间及方式
(一)提交时间:2024年2月2日17:00前。
(2)提交方式:与报名信息相同。 请备注“XX(投资者姓名)投资计划”,信息将在提交时发送。
2、投资计划的内容
(一)投资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最低投资额、付款时间表、重组资金来源、债务偿还计划、重组前期方案、重组后经营建设计划等;
(二)承诺如本案转入重整程序,将以投资计划中的最低投资额作为重整程序的担保金额。 如无其他高于担保金额的,意向投资者将使用该金额参与重组投资。 投资计划中未做出投资担保承诺的,无法取得重组投资者资格;
(三)投资计划不得设定假设性前提。 投资计划须提交一式两份,材料扫描件须通过U盘提交。
(六)意向投资者登记流程与重组投资者登记流程的衔接
对于参加本次预招募的意向投资者的投资计划,管理人将与计划提议者进行了解和协商,但本次招募中不会选择意向投资者的投资计划。 管理人将根据意向投资者的招募情况来判断中茂教育公司是否具有重组的价值和可行性。 若本案转入重整程序,管理人将发布正式的重整投资者招募公告,选择重整投资者。 届时,参与本次招募的意向投资者缴纳的注册保证金将折算为重组投资者注册保证金(根据重组投资者保证金金额(如有则不足),以及意向投资者根据重组投资者招募公告,参与重组投资者的遴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