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8日,全国金融市场交易商协会组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部分会员单位召开学习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座谈会,研究贯彻金融机构座谈会由中国人民银行等三个部门和中国人民银行等八个部门联合主办。 各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金融支持措施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要求,主要讨论三个问题:加强民营企业债券承销和投资; 平等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支持民营房地产企业发展。 债务融资支持保障性住房等“三大工程”建设; 确保财政支持落实地方债务风险化解工作。
其中,在支持地方债务风险化解工作方面,本次座谈会主要围绕进一步强化前期管理部门问责落实方向、严格明确隐性债务问责纪律问题、要求金融机构严格落实债券发行管控、释放“坚决查处新增隐性债务行为”的信号。
自9月份媒体报道以来,城投债只能借债还旧债的“3899名单制度”一直备受市场关注。 但官方一直没有明确表态。 虽然这次座谈会还没有直接批评名单制度。 注意,涉及名单外城投主体发行债券。 新宝投研创始人、独立信用评级专家吴沛表示,从本次座谈会披露的角度看,主要针对的是名单外的城市投资主体。 债券发行规定到位,避免债务转换过程中产生新的隐性债务,同时执行严格的纪律。 具体来说,从会议精神来看,监管部门要求金融中介机构严把债券发行端关,对名单外的疑似城投主体进行信贷切断,严格控制新发债券项目,并遵守债券发行要求。债券发行。 指标将进行合并,金融中介机构需对名单外符合发债条件的主体承担相应责任。
由于3899名单尚未发布正式文件,市场只能从交易商协会在债券发行实践中的反馈中寻找有关该制度的线索。 从目前媒体流传的行业人员的说法来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3899清单中包括哪些城市投资项目?
市场人士从“城投数量”、“城投债券发行数量”、“城投存量项目数量”等数据进行猜测。 企业预警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11月30日,我国城投平台总数为12306家,已发行债券的城投公司数量为3952家,已发行债券的城投公司数量为12306家。现有债券为3,340。 可以看出,名单范围可能不仅包括目前有存债的平台,还包括有发行债券历史但目前没有存债、没有发债历史的平台,不少市场参与者认为,3899名单是今年6月30日地方政府上报中央的城市投资名单。 由于每个月都有新增投资或城市投资退出,这个数字必须动态更新、定期更新,所以没有必要拘泥于具体数字。
2、是否实行贷新还旧名单制度?
企业预警频道数据显示,自9月名单制度出炉至2023年12月14日,一级市场共发行城投债2424只,其中借新还贷类城投债2087只。还旧,占比86%,比2021年提高了26%,比2022年的41%提高了不少; 债券发行总额17091.08亿元,其中借新还旧金额12534.77亿元,占比73.34%。 可见,名单制之后,全国交易商协会确实收紧了债券发行的限制。 绝大多数城投债只能借新还旧。
3. 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审计规则收紧
关于收紧城市投资主体发债监管标准,目前尚未出台具体文件。 但在实践中,债券发行人对报告的审查和审查确实比过去严格得多。 新的执行标准是债券发行人根据业务报告过程中协会的反馈推断出来的。 由于官方文件没有明确规定,相关信息均为媒体披露的业内人士意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交易所延续了此前的区域控制、红橙黄绿负债率指标等规则,但审批趋势趋严,在城投主体认定中增加了诸多考核指标,如城镇投资占总资产的比重、占总收入的比重对城镇投资比重、财政补贴占净利润的比重设定了一定的门槛。 据称,9月份之后被交易所终止的城投申请数量有所增加。
(二)全国交易商协会对发债城投公司名单内外设定了不同的审批条件:
A。 上榜企业:优先发行债券用于借新还旧。 城投企业首次登记的,不予受理;
b. 未上榜企业:协会行业组将从收入、现金流、资产构成三个方面综合判断是否为城投。 非城市投资按照正常产业类别进行审查和登记。 如果确定是城市投资,就有借新还旧的要求。 至少有地市级人民政府的函件,新发的文件需要省政府的文件。 审核结果由领导集体决定,发行债券优先用于借新还旧。
中证鹏元评级袁泉泉的《3899名单与城投借旧还款》一文更详细,“名单外企业被认定为城投公司后,将进一步查处是否属于12个高位企业”。风险领域以及是否属于12个高风险领域,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城建企业设定的指标是否符合标准,基本都是上述交易所增加的指标,比如城镇投资占总资产的比重、城镇投资占总收入的比重、财政补贴占净利润的比重以及政府是否应收账款占扣除关键资产(包括公益性资产、土地使用权)后净资产的比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权利、无证土地、房屋等)分别低于30%、30%、50%、30%;如果属于高风险地区或计算结果上述指标达不到标准,只能发行债券借新还旧。 如果不属于高风险地区,且上述指标计算结果均符合标准,将优先用于借新还旧。 还允许发行新债券。 政府函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市场化经营情况、公司政府收入、政府应收款项等相关信息、真实性、隐匿情况等。 不认定为城市投资的,按产业类型处理,允许按实际用途发行债券(不仅限于借新还旧,还可以发行新债用于项目建设、补充流动资金等),但必须申报为企业债务,不再有任何政府支持的重点是明确告知投资者,债务偿还责任是自己的,地方政府作为投资者,只承担有限责任。”
已获得发证批准文件的企业参照上述要求。 新发行的政策尚未明确。 可能存在案件沟通问题,协会的项目审核规则与之前没有变化。
从上述传闻可以看出,原来认为列入名单的城投公司风险较高的想法可能是错误的。 城投公司纳入名单固然证明其债务风险较高,但反过来也能证明其是真正的城投公司,其债务可以纳入名单。 但名单外的城市投资项目鱼龙混杂,存在不确定性,不一定是城市投资项目。 城市投资可能风险太大,已经停止借新还旧了。 它将无法通过发行债券来借新还旧。 必须依靠自有资金、地方借款资金或其他融资渠道偿还债券赎回资金。 债务风险较大; 也可能是可以发行新债的优质城投公司。 城投公司以外的,按照一般工业企业债券发行情况进行审核。 他们的债务完全由他们自己承担,与政府无关。 其债务风险仅与自身信用和经营能力有关。 它们可能是优质企业,也可能是高风险企业。
另一种思路是,城投公司纳入名单后才可以发行债券。 名单外的平台也可以发行债券,但必须经过严格审查。
关于名单制度,目前市场还存在几个疑问:
1、可借新还旧债的旧债范围有哪些?
旧债是指广义的有息债务,包括各种形式的债券、银行信贷、非标融资等,还是仅指债券,甚至同一市场的债券。 这一点在市场上争议很大。 有的认为是指各种有息债务,有的认为仅指债券。 即使是债券,有的认为仅指同一市场的债券,有的认为可以跨市场,有的认为仅指银行之间的债券。 银行间债券可以用新增贷款偿还,交换相对开放,可以跨发行场所偿还。
中证鹏元评级袁泉泉在文章中认为,“它是指广义上的有息债务,不限于债券。但在实际操作中,借新还旧的范围很可能会受到借新还旧的限制。”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无论是银行信贷还是非标融资,优先的债务化解方案都不是用发债募集的资金来置换。非标融资方面,最优先、最主流的解决路径仍然是城投与相关金融机构债权人在遵循市场化、法制化原则的基础上协商解决到期债务。取决于城头及其所属地区的风险水平,尤其是债券投资,投资者对风险水平的看法,如果债券投资者认为风险较高,借新还旧的范围就会很大。有限,可能仅限于偿还到期债券,甚至同一发行地点的债券到期,甚至发行失败。 “如果债券投资者认为风险较低,借新还旧的范围就会比较广,比如可以用来偿还银行贷款、非标融资等。”
2、城投公司通过项目实施主体申报的项目收益债券是否属于新增? 名单上的城投公司是否可以发行?
9月后仍有少量城投债券超出借新还旧用途,其中57只用于项目建设,总额247.09亿元。 这是否包括名单内的城投公司发行的债券无法核实,但有人认为名单内的城投公司发行的项目收益债和公司债应该包括在内,因为这两类债券与具体的债券挂钩。项目,对项目收益有一定要求,基本不会用来借新还旧。 城投公司核准的项目实施主体申报的项目收益债券应算作新增,且由于是用项目收益偿还的,与城投自身偿债能力无关,即使是新增,应允许名单上的城投公司发行。 不过,上述观点只是猜测,无法得到证实。
3、轨道交通、公共服务、保障性住房等非传统城市建设平台主体是否会被纳入名单?
这类城市投资的主营业务虽然具有一定的公益性质,但基本上属于长期稳定收益的领域。 9月以后,部分城投债确实已经超出了借新还旧的目的。 援引中证鹏元评级袁泉泉《3899名单与城投借新还旧》一文,援引9月后发行的三只城投债:“23鲁工V1”用于偿还带息债务及相关项目建设乡村振兴领域。 发行主体山东公用事业控股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水务行业; “23长轨G3”的目的是为绿色项目以及公司下属具有碳减排效益的绿色项目补充配套运营资金。 发行主体为长沙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主营水务行业。 从事轨道交通行业; “23京保01/02”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一品种)、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一品种)和偿还公司有息债务(一品种)。 发行人为北京保障性住房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从事保障性住房建设。 这三种债券可以用来借新还旧。 是因为这类城市投资没有被列入清单吗? 还是因为这三只城投债的投资方向是保障性安居工程、乡村振兴、绿色低碳,符合国家政策导向? 项目在运营期内能否产生持续稳定的现金流并创造营业收入,无法验证。
4、名单内城投公司向名单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是否属于新增?
有市场人士建议,尝试以项目收益债或公司债的形式申请项目,以项目建设和运营商为发行人,名单内主体为担保人。 发行人负责项目的前期建设和后期运营。 为确保名单上城投公司实施具体项目时能够获得公开市场融资,建议项目收益债券与项目挂钩,由项目收益偿还。 这里第一层争议与上述争议相同2、城投公司通过项目实施主体申报项目是否属于新增收益债券? 第二层争议是,名单上的实体不是债务偿还人,而只是担保人。 城市投资的或有债务能否算新增?
第二层争议进一步延伸到:名单内城投公司向名单外主体发行债券是否算新增融资?
5、名录内城投公司划转的非标资产证券化,是算新增还是借新还旧?
市场有观点认为,除了隐性债务外,城投公司将非标资产证券化为标准资产符合一揽子债务政策,可以有效减少城投公司现有的高息非标债务。城市投资公司应予以鼓励。 根据35号文的规定,债务置换一般涉及用高息贷款、债券、非标债务等置换银行贷款,并未提及债券置换以外的其他类型债务。 这与争议的范围不符1“借新还旧债”是什么?其实是一回事,债券能否被非标旧债替代。退一步讲,如果债券不能被债券以外的其他债权替代,非标资产证券化为标准资产是否算新增?名单内的城投公司是否允许发行?
目前,有关3899名单系统的信息仅是市场猜测。 没有官方文件或官方声明。 它就像一个黑匣子。 每个人都知道它的存在,但看不到里面有什么。 这使得在目前一揽子债务政策推进阶段,城投债发行规则变得非常不确定。 或许正如一些业内人士所说,目前的城投债发行并不是实行所谓的3899名单制,而实际上是实行一案一一讨论制、监管机构的窗口指导。是真正的规则。
除了3899名单制之外,关于城投债发行,路透也在11月23日披露了新消息。相关部门要求12个重点省级政府制定今明两年“合理可行”的融资平台债券存量规模缩减方案年度计划。 在发债计划中,这12个重点省份可在年度发债额度内“借还”,支持资质较好的融资平台承担资质较弱的融资平台借、还旧的债券发行额度。
这是历史上首次出现“全民借贷、统一还款”模式。 省级设定发债额度,额度内统一借贷和还款,意味着融资平台债务又回到了以前的“准金融”状态。 不同平台之间省级额度可以调整,这是发债额度资源的最大化利用。资质弱的平台发债成本高,而资质好的平台发债成本低。为了更好地利用珍贵债券发行额度,可以通过资质较好的平台发行债券,对资质较弱的平台提供债务支持,这样在降低融资成本的同时,也优化了债券的管理。发行配额。
统一借贷还款制度和3899清单制度都是债券债务处置一揽子债务处置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2024年1月18-20日,雄安新区】
◆ 课程背景
在土地出让收入下降、地方显性债务额度耗尽的背景下,平台企业只能“借新还旧”,严禁新增隐性债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新机制,为规范有序化解地方债务,盘活存量资产,培养学生了解政府项目规划-投资-管理-退出过程,了解基础设施市场化运作规则,熟悉“投、管、用”一体化。区域发展、乡村振兴、两新一重、排污等项目的融资、建设、运营、管理”人才,帮助地方政府创新投融资方式,用足债务限额,规范实施新机制对于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把握政策性银行新增信贷和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资金方向,拓宽融资渠道,减少项目弯路,进一步推动“基建项目落地”,充分发挥发挥平台公司、投资建设公司、金融机构等相关单位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北京光环时代国际咨询有限公司特举办本次培训班,诚挚邀请贵单位决策带领团队参加。
知识点:资金申请、项目规划、债务化解、片区开发、城市更新、乡村振兴、老旧小区改造、两新一重、盘活存量资产、做大做强平台公司、平台公司可持续融资、融资渠道拓展等; 专项债券、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特许经营、EPC、BT、BOT、ABO、EOD、F+EPC、投资者+EPC、ABS、REITs等。
好处:欢迎您带着疑问参加本课程。 注册时,您可以自愿提交需要咨询的问题和项目简要信息。 自正式报名之日起,所有报名的参赛者将被邀请加入同学微信群。 他们可以先向老师提问,课后继续在群里与老师交流。 此外,课程第一天晚上还将举办小型闭门研讨会,了解需求并进行深入交流。 5人以上单位及有项目材料的单位,学员须在开课前1周预约。
本次培训班旨在解决以下痛点:
【问题总结】
1、以使用费为主,哪里可以找到这样的项目? 如果用户费用无法覆盖怎么办?
2. 2月到11月的新项目我该怎么办?
3.仅补贴运营成本,不补贴建设成本。 建设费用谁来投资?
4、优先考虑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呢? 民企不参与怎么办?
5、如果用预期收益质押为特许经营项目提供融资,银行仍需要抵押物怎么办?
6、国有企业通过特许经营模式参与存量资产盘活。 怎么办呢?
7、关于“115号文件”、“35号文件”和“隐性债务案”,平台公司未来将扮演什么角色?
8、平台公司在项目的稳定推进中发挥什么作用?
9. 平台公司在减少政府债务方面发挥什么作用?
10、平台公司如何帮助政府拓宽融资渠道?
11、平台公司历史欠债如何化解?
12、纯建筑公司如果不搞投融资项目,也不转型,会不会项目枯竭?
13、如何从纯建筑企业成功转型为投资建筑企业?
14、投资建设企业如何解决项目资金、项目贷款和抵押品的匹配问题以继续开展项目?
15. EPC、BT、特许经营、PPP、BOT、ABO、EOD、F+EPC、投资者+EPC有什么区别?
◆课程安排
第一天:9:00 AM - 12:00 AM
主讲人:沉老师-高级项目经理,在片区开发、城市更新、乡村振兴、PPP、特许经营、专项债券、EOD、平台公司转型等项目方面拥有多年的项目咨询和实践经验。
课程主题:《PPP新机制下实用的项目规划方法及投融资模式设计》
(1)国务院115号文件:转变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1、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解读;
2、未来当地基础设施建设形势及政策分析;
3、国务院115号文解读——转向PPP模式;
4. 现有PPP项目如何处理?
(二)项目规划方法实践与投融资模式设计
一、项目策划的意义
2、项目规划方向
3、项目规划技术路线及原则
4、项目规划要素保障
五、项目策划组织形式及案例
6、项目策划、投融资模式设计
第一天:下午 14:00-17:00
主讲人:杨老师——长期从事基础设施投资咨询、地方债务及金融研究; 工作中为多家地方政府和城投公司提供咨询服务,从事基础设施投资咨询、PPP咨询、专项债券咨询、平台投融资及转型咨询,拥有数十个项目的实践经验; 持续研究基础设施政策、财政趋势和地方债务; 长期为《上海证券报》、《第一财经》、《第一财经》提供政策解读和专业见解。
课程主题:《基建项目市场化运作、融资及实战培训》
(一)化解地方隐性债务背景下的城市投资运作与转型
1、地方债务化解与债务风险重塑;
2、新形势下城市投资的定位和运行方向;
3、基础设施项目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和框架;
4、基于城市更新的城市投资公司转型;
5、政府如何与城市投资形成资金循环?
(二)新形势下城市更新、片区开发和EOD模式运营的实践工作
1、公益项目市场化运作与隐性债务的界限;
2、房地产行业公益转型;
3、改革后新型城镇化和土地开发政策导向;
4、存量资产盘活在城市更新领域的应用;
5、片区综合开发与城市更新的异同;
6、以产业发展为导向的片区综合开发项目案例;
7、城市更新项目与综合交通改善相结合的案例。
八、EOD模式的主要收入来源
9.EOD模型的余额与支出系统
10、EOD模式下政府、城投、建设企业之间的权利和责任分配
11、EOD模式下的“投资+建设一体化运营”
(三)盘活存量资产、基础设施REITs和基础设施投融资务实工作
1、盘活现有资产的基本政策;
2、盘活现有资产的通用模式;
3、基础设施投资基金(基础设施REITs);
4. 基础设施REITs和类REITs的现状;
5、以特许经营权为基础盘活现有资产;
(4)城中村改造、地方专项债券、国债专项展望
1、城中村改造、城市更新最新政策理念;
2、新形势下城市更新和城中村改造项目的操作思路;
3、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项目投融资设计;
(四)基础设施投资资金和重大项目资金;
5、地方专项债券在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中的应用;
(五)基础设施特许经营的运营模式及重点难点
1.基础设施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2、哪些项目可以特许经营?
3、基础设施特许经营及招标;
4、采取特许经营方式,构建城市投资市场化运作;
5.特许经营模式下的政府 - 企业合作。
第二天:9:00-12:00早上和14:00-17:00下午
演讲者:教师歌曲 - Halo ,高级经济学家,PPP专家和CDB融资专家的首席专家。 他曾经担任过AAA评级平台公司投资和融资部门的总经理,并在地区开发,基础设施项目,资产振兴和平台公司转型方面拥有30年的经验。
课程主题:“计划分析和风险管理以及中央国有企业投资和融资项目的控制,新的PPP机制下的平台公司的作用”
(1)“当前宏观经济发展和政策调整的分析”
1.引入了新的PPP机制后,如何整理或优化正在促进或运行的PPP项目;
2.从BT到PPP再到REIT,对未来政府项目促进模型的判断和分析的项目实施;
3.当前项目进步的基本工作的关键点。
(2)“计划分析和风险管理以及对投资和融资项目的控制”
1.新法规的影响,例如中国银行和保险监管委员会第15号文件,第14五年计划以及“政府投资法规”对实施当前项目的影响;
2.合作方如何使用早期的项目投资和融资计划来降低项目运营成本;
3.投资者如何为早期项目计划使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声明和损益表;
4.对项目参与各方的投资价值评估分析;
5.设计核心投资和融资合同条款;
6.项目基金的短期和长期匹配;
7.项目的权益结构和未来调整设计;
8.股权融资和项目的使用;
9.融资成本管理和控制措施;
10.需要在融资方面解决的核心问题;
11.融资方法和各种融资渠道;
12.融资成本和融资时间;
13.如何扩大融资渠道并统一建立政府融资平台的想法;
14.项目公司的资产证券化 - ABS;
15.投资者,政府,项目公司,银行和其他方的财务计算和税收管理;
16.资金结构与收入之间的相关性;
17.计算和分析所有参与方的现金流量余额;
18.设计项目的输出标准返回机制;
19.针对不同参与实体和项目公司的税收和费用计划和管理;
20. EPC,BT,特许经营,PPP,BOT,ABO,EOD,F+EPC,投资者+EPC和其他模型的比较分析;
21.投资和融资模型创新的核心要素:投资 +运营 +资本 +退出;
22.投资和融资项目的管理和控制以及报告问题的解决;
23.行业和融资在投资和融资模型的创新中的作用;
24.项目营销方法的变化;
25.营销与财务计算之间的关系;
26.为项目营销建立多维和全方位思维;
27.项目筛选过程中的风险控制(项目模式,风险点,项目价值评估等);
28.投资和融资管理在公司战略管理中的作用;
29.国有企业的投资和融资管理中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解决方案;
30.特殊债券的申请和增强资本的作用;
31.控制资产责任比率和合并陈述的问题解决;
(3)“平台公司在新的PPP机制下的作用”
1.分析当前的宏观经济发展和政策调整;
2.城市投资公司在地区开发和城市更新过程中的业务扩展和重要作用;
3.公园工业升级过程中的机会;
4.为建筑公司和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投资和融资模式转型;
5.持有资源资产的利弊;
6.当地债务变化和风险预防和控制的趋势;
7.投资和融资平台在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性;
8.工业基金在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作用;
9.资金来源,组成和节点;
10.财务成本和资本回报率;
11.城市投资的现金流量余额;
12.融资不足的补救措施;
13.城市投资公司的融资渠道和成本分析;
14.债务基金成熟度的联系;
15.抵押品(包括但不限于公平,正在进行的建设,未来收入权利等);
16.处理政府项目补贴等;
17.商业银行贷款基金和工业基金的不同角色;
18.资产证券化和REIT的风险在基金退出过程中;
19.资金杠杆及其风险控制;
20.夹层融资,信托融资,金融租赁和其他渠道的优势和缺点;
21.在合并和收购过程中预防和控制风险和控制权以及实施保证未来期望的设置;
22.如何充分利用资产证券化来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23.在运营寿命不超过40年后,带给城市投资公司的机会。
◆时间和地点
注册于2024年1月18日(星期四),1月19日至20日的培训地点:新区
◆充电标准
1.成员单位:免费培训; 运输,食品和住宿费用自费。
2.非会员费:2,800元/人/期限; 3人或更多人2,700元/人/周期; 6人或更多2,600人/人/时期; 9人或更多2,500元/人/周期; 11人或更多人2,500元/人/会议,一个人免费。 (包括:培训,材料,场地,茶点,完成证书和普通电子增值税发票;排除:食品,住宿和运输费用)。
3.在线课程费用:1位成员的2,800元,3人的7,500元人民币,5人12,000元,20,000元人民币,10人,每人2,000元人民币10人,10人或更多人,可以在一个月内进行重新播放。
4.由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和评估实验基础发布的“高级专业经理”证书,9,800元/人。
5.“公司合规官”证书4,080元/人; 由国家法规国家管理局的认证和认证技术研究中心颁发。 向负责注册的人询问详细信息。
◆注册咨询
详细咨询:王老师
对于30多人,可以提供有关特殊主题的个性化内部培训,专家将进行讲座,而没有限制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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