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中国商业保理行业发展的第十一个年头。 11年来,我国商业保理行业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发展历程,保理业务量和活跃企业数量增长了百倍。 据商业保理专委会测算,2021年我国商业保理业务量将首次突破2万亿元(人民币,下同)。2022年,我国商业保理业务量将达到2.24万亿元,同比增长10.9%,占我国保理市场份额达到34.6%,为我国连续五年保持全球保理业务量第一提供了重要支撑。 目前活跃的商业保理公司约1000家,累计服务的中小企业数量达到300万家。 商业保理行业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帮助大企业降杠杆、降负债、完善商业信用体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召开,为商业保理行业发展指明方向
2023年10月30日至31日,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会议首次提出建设金融强国的目标,并明确要在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等方面做好“五篇大文章”,指出商业保理行业的发展方向。 近年来,商业保理行业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企业账户欠款、提高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实体经济。 将来肯定会做得很好。 在“五大文章”中发挥重要作用。
11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全国工商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金融支持措施助力民营经济发展的通知》,提出25条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具体措施明确要求积极发展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服务。
12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完善内外贸信用体系。 充分发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作用,促进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和应用,帮助企业获得更多信用支持。 鼓励内外贸企业利用信用报告、保险、保理等信贷工具防范市场销售风险。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提供基于应收账款、库存、仓单、订单、保单等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
12月20日,商务部等12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生活服务数字化赋能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强数字金融支持。 鼓励金融机构在合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利用数字技术优化信贷流程和信用评价模型,加大供应链金融支持,改进产品和服务,提高金融服务的可及性。 丰富消费金融服务场景,提供多层次、多元化消费金融服务,努力提升服务水平。 推动普惠性小微贷款持续增量扩张,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为生活服务业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信贷支持,让更多资金流向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国家重视解决企业账户欠款问题,商业保理面临重要发展机遇
2023年4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 会议指出,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破除影响各类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和共同发展的法律法规障碍和隐性壁垒,持续提振经营主体信心,帮助企业恢复活力。 会议提出,“必须下决心从根本上解决企业账户欠款问题”。
7月24日,中央政治局会议进一步指出:要坚决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解决企业账户政府拖欠问题。 一年内连续两次政治局会议研究企业账款欠款问题,体现了问题的紧迫性和帮助中小企业复苏、全力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紧迫性。
9月20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清理企业账款欠款专项行动方案》,明确省级政府对本地区清账负总责,中央和国有企业企业要带头还款,强调实质性还款。 尽量说得清楚。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3年以来,在营业收入基本持平、利润下降的背景下,我国定点工业企业应收账款持续保持快速增长,账期进一步延长,严重影响公司现金流量和经营预期。 。 商业保理可以加速企业应收账款回收,加快企业资金周转,从而更好地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的畅通。
国务院印发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意见,强调普惠金融商业保理服务重点领域
2023年9月25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推动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规范发展小微企业供应链票据、应收账款、存货、仓单、订单融资等业务。其他业务。 拓展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 鼓励发展贸易融资和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加大对小微外贸企业的支持力度。 引导商业保理公司、典当行等地方金融机构聚焦主业,更好服务普惠金融重点领域。 引入金融水精准滴灌中小微企业,畅通微循环,打通服务实体“最后一公里”,将成为商业保理迈向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
地方层面,2023年以来,山东、湖南、浙江、上海、安徽、厦门、广州、深圳、江苏、武汉、济南、福建等相继出台多项政策、地方监管和行业规范性文件,助力供应链金融持续健康发展。 浙江、江苏、河北、安徽、上海、深圳、山东、黑龙江等地分别印发了《关于推动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江苏省实施平台经济战略实施方案》扩大内需》《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金融支持》《关于主导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十大行业中小微企业融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3.0》《关于《进一步完善金融服务优化上海营商环境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圳市关于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财政金融统筹支持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和《黑龙江省推动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对包括商业保理在内的供应链金融行业规范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 需要通过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信贷政策、产业政策、监管政策等联动配合,引导和调动更多资源支持供应链金融发展。制度环境的完善,商业保理将迎来规范化、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民法典合同通则司法解释》,进一步完善保理法律环境
4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全国法院金融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不仅明确了商业保理必须持牌经营,还明确了正向保理、反向保理、池保理等含义,还明确了以数字债权凭证为代表的供应链金融平台。 判断要点。 随着配套试点规则的进一步明确,供应链金融平台的运行制度环境将进一步完善,供应链金融相关的法律关系将进一步明确,从而促进行业的稳定和长期发展。
9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优化法治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指导意见》印发。 《意见》全面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律保障,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法律环境,并结合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实际提出了相关审判意见。 重点是依法促进供应链金融健康发展,切实拓宽中小微民营企业融资渠道。 对中小微民营企业根据自身财产特点设定的融资担保措施,采取更加普惠的司法态度,对生产设备等动产担保的有效性和非典型担保合同、财产权等的有效性进行认定。依法进行所有权保留、融资租赁、保理等; 符合法律规定的仓单、提单、汇票、应收账款、知识产权、新型生态资源权益、保兑仓交易等权利质押,依法视为有效。 。 严格执行民法典禁止高利贷的规定,降低民营企业融资成本,依法规范民间借贷市场,如“断息”、“高息转本”等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向企业收取的利率。 收费违反监管政策的,依法不予支持诉讼。
12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民法典合同通则司法解释》(全文)。 其中,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为债权债权的变更、转让、撤销以及撤销权的行使提供了重要参考,为商业保理行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健康的环境,是担保的立法要求。 保理业务的认可,为商业保理和供应链金融行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法规正在制定中,商业保理地方监管规则正在逐步完善。
根据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2023年通过的国家金融监管机构改革方案,地方金融监管工作将由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派出机构主导,但具体细节尚未明确。 6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明确提出制定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法规。 其中,如何规范商业保理跨区域经营的问题再次引起业界关注。
2023年初,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起草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商业保理公司设立、变更、终止指引(试行)》,强化监管加强辖区内商业保理公司的管理和监督,健全监管制度,落实监管责任。 (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征求意见。
3月,《陕西省商业保理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 规则第十一条第一款等相关内容备受关注。 “第十一条(一)在省外注册、未在本省设立子公司、分支机构并与本省经济组织开展业务的商业保理公司,必须向业务发生地县级监管部门报告业务情况,逐级报告,接受各级监管部门的监管;在本省长期开展业务(连续经营1年以上)的省级境外商业保理公司,应采用注册子公司和分公司。” 吉林省地方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吉林省商业保理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商业保理公司的监管,促进吉林省商业保理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5月17日,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商业保理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办法》),自2023年5月18日起施行。 其中,《办法》提到:北京市商业保理企业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可自由兑换货币,并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 主要股东或其关联方应具备贸易融资、产业金融等资质或供应链管理等相关行业背景。
10月,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加强融资租赁和商业保理行业监管的通知》,强调加强省外两类机构(融资租赁和商业保理)监管在陕西。 备案工作具体实施细则。 通知旨在鼓励两类机构积极遵守监管要求,落实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监管指导意见,进一步推动行业标准和清理问题机构,支持纳入企业跨区域扩张。完善监管清单,规范两类机构。 组织在其他地方的业务发展行为。
长期来看,在“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总体目标下,监管要求将日益严格,监管措施将更加细化。 符合条件的商业保理公司的运作将更加规范、无风险。 措施更加完善,人才队伍更加稳定,有利于行业健康合规发展。
商业保理纠纷解决方式趋于多元化,仲裁、调解等方式开始发挥作用
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近年来保理行业纠纷案件不断增多。 由于保理业务具有法律关系相对复杂、专业性强、产品类型多样、不断创新发展的特殊性,目前法律界和实务界对保理法律纠纷的理解和解释尚未形成统一的标准。 保理行业发展存在制约因素。
2023年3月27日,“建邺区人民法院金融法院保理纠纷调解工作室”在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金融法院长三角金融多元调解中心正式揭牌。 这是江苏省首家保理纠纷调解工作室。 它的成立标志着金融审判与金融服务双向联动进一步加强,商业保理领域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驶入快车道。
11月3日,由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商业保理专业委员会、大连国际仲裁院主办的“保理仲裁与调解中心成立大会暨首届商业保理行业法律论坛”在大连成功举办。 会上,“保理仲裁与调解中心”正式揭牌。 “保理仲裁与调解中心”旨在树立仲裁认可和充分尊重保理行业交易惯例的理念,为保理行业通过仲裁解决纠纷提供稳定的裁判预期。 推动保理行业有序推进,开启保理与仲裁协同发展新篇章。
11月28日,在第十一届(2023)中国商业保理行业峰会上,天津仲裁委员会在经济开发区正式筹建天津仲裁委员会金融仲裁中心商业保理仲裁庭。 依托保理仲裁庭,经开区将进一步推动保理业务拓展非诉讼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和效率。
中央保理公司加快发展,国库体系建设全面推进。
2023年1月31日,国务院国资委领导发表《优化中央企业经营指标体系推动加快高质量发展》一文,提出要着力创建中央企业经营指标体系。建立世界一流的财务管理体系,在财务管理中重点部署以下任务:一是以全面预算为引领,落实高质量发展目标和责任。 二是以国库制度为抓手,增强高质量发展的内在动力。 三是以财务决算为重点,夯实高质量发展的管理基础。
7月,陕西省国资委还印发了《关于加强省属企业银行账户和资金管理的意见》,要求企业以管控金融风险为引领,以规范化、专业化操作为支撑。手段,并以金融信息系统为平台。 通过规范企业银行账户开立和使用,强化资金内部控制,堵塞资金管理漏洞,全面提升财务管理精细化、集约化、智能化水平。
9月4日,国务院国资委召开推进中央企业司库制度建设会议,通报中央企业司库制度建设中期验收评估结果交流金库建设经验,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2022年1月,国资委印发《关于推动中央企业加快国库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的意见》,明确要求中央企业“着力打造世界一流金融体系”并把国库系统建设作为推动财务管理数字化转型的途径。” 升级改造内部资金等金融资源管理体系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到2023年底,所有中央企业实现“可靠”的国库系统,所有下属企业银行账户完全可见、资金流向全部可追溯、资金归集全部可控”。
9月15日,山东省国资委印发《省属企业司库制度建设指导意见》,其中指出,为提高山东省属企业资本运作效率,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促进省属企业高质量发展 为促进发展,山东省国资委决定在山东省属企业实施国库制度建设。
11月6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扩大会议。 会议要求,认真传达学习总书记在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国有央企工作实际,学习贯彻立足责任使命,积极推动主业发展、振兴实体经济。 探索具有出资人特点的中央企业金融监管体系,进一步加强对中央企业金融业务的监管和风险防范,切实发挥金融促进实体产业发展的作用,用好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央企业金融业务为企业整体高质量发展提供有效支撑。 支持和服务。 会议强调,中央企业开展金融业务的目的是探索产融结合,实现以金融带动产业,推动产业更好发展。
行业标准化工作成效显着,成为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
2023年11月17日,经中国服务贸易协会批准,商业保理委员会发布了《商业保理公司综合风险管理规范》(T/CATIS 013-2023)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规范》 《商业保理公司管理办法》(T/CATIS 014-2023)《网上反向保理业务指南》(T/CATIS 015-2023)三项团体标准,文本已上传至国家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截至目前,商业保理专委会已发布《商业保理术语》、《商业保理业务规则》、《商业保理合同准则》、《商业保理业务会计准则》、《国际保理业务操作指引》和《商业保理商业规则”。 《建设工程保理业务规则》等9项团体标准。
标准推广方面,商业保理专委会于2023年3月在南京举办“第三届商业保理行业团体标准实操培训班”。7月,长春举办“第四届商业保理行业团体标准实操培训班”,进一步推动商业保理行业团体标准实操培训。宣传实施各项团体标准。
2023年12月22日,由深圳市商业保理协会牵头、前海一方等相关负责人编写的全国首个商业保理地方标准——《商业保理公司供应链金融资产服务运营指南》正式发布释放。
团体标准化试点方面,截至2023年9月,13家商业保理试点企业已完成验收工作,正式成为“商业保理行业团体标准示范企业”。 通过试点,各商业保理公司对标各项团体标准要求,不断完善体系流程和合同条款,强化合规管理和风险防控,企业品牌美誉度和质量效益普遍大幅提升,进一步增强了企业品牌信誉度和质量效益。商业保理企业标准化意识。
团体标准和地方标准不仅填补了行业相关标准的空白,而且对激活企业市场活力、提升经济提质增效、促进行业合规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成为推动高水平发展的重要引擎。产业高质量发展。
《2022-2023年中国商业保理行业发展报告》正式发布,新增两份分报告
自2013年起,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商业保理专业委员会联合商务部研究院信用研究所等单位,连续十年发布《中国商业保理行业发展报告》 。 从2022年开始,将分年准备行业报告。 2023年10月,最新版报告名为《2022-2023年中国商业保理行业发展报告》,对商业保理行业进行了全面解读和系统分析。 正文分为四个部分:全球保理行业发展现状、我国商业保理行业发展环境、我国商业保理行业发展现状、发展特点、主要问题和政策建议以及相关建议。附件(选择出色的案例,典型的风险案例,研究记录,已包括在监督中的商业保理公司清单,法律和监管文件的汇编等)。
同时,商业保理特别委员会增加了其行业研究工作,并增加了两个新的子报告:“中国的数字应收账款索赔证书证书业务发展报告(2022-2023)”和“中国的商业保理资产证券化开发报告( 2022)”)。
“中国商业保理资产证券化开发报告(2022)”分析了商业保理资产证券化,主要业务模型和运营点的年度发行,不同类型的保理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评级方法,典型案例分析以及相关的法律系统和相关的法律系统和汇编了业务规则,对资产证券化业务发行关键问题和困难问题的研究,绿色资产证券化的发展以及保理资产证券化的发展趋势。
“中国的数字应收账款债务凭证业务发展报告(2022-2023)”是根据数字债务凭证业务,监管动态分析和实践分析的市场概述编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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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十年:随着趋势的发展,违背趋势,并具有弹性发展
商业保理特别委员会和各种地方协会在促进立法,与监管机构合作,进行行业研究,标准化建筑,加强行业自律,培养专业人才和促进行业交流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3年2月,第10(2022)中国商业保理行业峰会启动了“信用保险 +保理融资”项目,努力弥补商业缺点并充分利用商业保理价值。 4月13日,商业保理委员会签署了一项与锡库·天津分公司的战略合作协议,以在天津的试点基础上开展国际保理业务。 双方之间的合作有利于进一步利用风险保护和融资信贷增强功能在支持国际货运业务方面的基于政策的出口信贷功能,有利于进一步丰富天津的外贸行业,并有利于解决融资问题大多数中小型外贸企业中的大多数。 人们认为,在中国出口和信用保险公司的项目下,为了支持出口保理业务,商业保理公司将来将在发展海外业务方面取得重大突破。
2023年11月28日,在天津经济和技术发展区管理委员会的支持下,“第11届(2023)中国商业保险行业峰会和第10届中国商业保理工业峰会”由中国商业货运专业委员会主持服务贸易协会“ Jiapu保理论坛”在的洲际酒店会议中心开业。 会议的主题是“未来十年:反对趋势的增长”。
商业保理委员会还举办或支持了2023年各个地区组织的许多行业活动,并取得了卓有成效的成果。
4月25日,我们支持成都主持“第二个西部保理论坛”。
7月5日,举行了“中国第8个商业保理创新案例审查会议”;
7月6日,支持南京市的江尼区主持“针对真实经济的商业保理服务高质量开发的第一个论坛”;
9月2日,支持 新区举行“首个江野新区科学与技术创新与金融发展会议”;
从9月19日到20日,支持南京市古鲁区组织“第二(2023年)商业保理行业创新与发展会议,以及江苏活动中商业保理的10周年”;
9月21日,上海举行了“供应链财务和保理资产证券化论坛”;
11月2日,这家国有企业商业保理公司在海南举行了“国有企业商业保出高质量发展会议”方面得到了支持。
从12月16日至17日,即“ 2023年商业保理行业高质量发展会议,第五次国际保理会会议和第八次商业保理合作博览会”和“商业保理业协会联合会议的第八次会议”。会议,全国各地的商业保理行业协会共同发布了“商业保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联合倡议,并为包容性融资的关键领域提供服务”,以进一步促进该行业的高质量发展,更好地为现实经济服务,并练习包容性财务。目的,一直到阳光并等待开花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