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变更
财政部发布《关于加强数据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
1月11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加强数据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主要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实施保障三个方面18项。 一是明确工作原则; 二是确定主要任务; 三是强化落实保障。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融资融券标的证券定期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
1月12日,上交所发布《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融资融券标的证券定期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 本次调整融资融券标的股票范围的基本原则是优先保留现有标的股票。 对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在本所上市的A股股票,本所上市的A股股票按照权重进行调整。评价指标从大到小排序,选取新增目标个股。 调整后,上交所目标股票数量为1000只。 本通知自2024年1月15日起施行。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债券发行业务相关事项的通知》
1月1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债券发行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要求:发行人不得直接或间接认购其发行的债券。 发行人不得操纵发行定价或秘密运作; 不得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通过委托、信托等方式向其他相关利益者转移利益; 不得向直接或者通过其他主体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变相回扣。 ; 不得通过关联金融机构持有对方发行的债券进行利益交换; 不得从事其他违反公平竞争、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
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罚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
1月1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管理措施及纪律处罚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 《办法》的主要修改内容是:(一)优化纪律工作机制。 (二)全面提高处罚的及时性。 (三)继续强化监管。 (四)完善相关处罚程序。 首先,明确可以对拒绝配合提供服务的机构采取措施。 二是明确惩戒文书可以通过业务专区、电子邮件、信件、传真、即时通讯工具等方式送达当事人。无法送达的,可以通过公告方式送达。 三是明确盘后交易限制将由纪委审查。 四是纪律处分通知中的主要违法事实、原因和依据明确,或者拟作出的纪律处分决定发生调整的,应当重新发出纪律处分通知。 5、当事人死亡或取消的,程序终止。
深交所发布《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指引第12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2024年修订)》
1月12日,深交所发布《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指引第12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2024年修订)》。 《纪律处分实施标准》主要修改如下:一是加大处罚力度; 二是调整处罚范围; 三是加强减持监管。 第四,整合独立董事措施; 五是加强中介机构监管; 第六,其他修改。 其中,对引起市场广泛关注的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将提高审议级别,加大处罚力度; 将盘后交易限制纳入纪委审查范围,提高决策审慎性; 纪委设立专门会议召集人,提高纪律处分专业管控水平。
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债券发行业务相关事项的通知》
1月1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债券发行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市场参与者应当严格遵守发行承销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发行文件,积极维护公平、公正、有序的市场发行秩序,不得违反公平竞争或进行利益输送。 、直接或者间接谋取不正当利益以及其他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开放公司(企业)债券市场的通知》
1月12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开放公司(企业)债券市场的通知》。 北京证券交易所正在有序推进公司(企业)债券市场开放准备工作。 目前,各项工作已就绪,预计于2024年1月15日正式开市。
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债券发行业务相关事项的通知》
1月12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债券发行业务相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市场参与者应当严格遵守发行承销相关法律法规、北京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发行文件,积极维护公平、公正、有序的市场发行秩序,不违反公平竞争或谋取利益。 直接或者间接传播谋取不正当利益以及其他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业务指引第2号——临时报告参考格式》
1月12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业务指引第2号——临时报告参考格式》。 公司债券已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发行人可以参照《临时报告格式》编制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不得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无论是否列入《中期报告格式》,发行人均应充分披露对投资者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业务指引第1号——定期报告参考格式》
1月12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业务指引第1号——定期报告参考格式》。 公司债券发行人应当使用本所公告编制软件内置的Word模板编制定期报告,并将经软件验证的Word版本提交至本所债券业务系统。 受托管理人应当督促并协助发行人使用上述软件编制、报送和披露定期报告。 定期报告原则上采用直接披露方式。 北京证券交易所对定期报告进行事后审核,不对信息披露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北京交易所可以根据业务需要调整直接披露公告的范围。 无论是否列入《定期报告格式》,发行人均应充分披露对投资者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印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通知》
1月12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下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关于设立城市房地产融资监管机构的通知》协调机制。” 《通知》要求: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对协调机制推动的支持对象进行评估,对开发建设正常、抵押品充足的项目,建立授信绿色通道,优化审批。资产负债合理,还款来源有保障。 流程,缩短审批时限,积极满足合理融资需求; 对开发建设暂时遇到困难但资金基本平衡的项目,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并通过贷款等方式对存量贷款进行延期、还款安排调整、新增贷款等支持。方法。 同时,加强贷款资金封闭管理,防止信贷资金被挪用用于土地购置等投资。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
1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 《办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努力坚持三个方面的原则要求。 一是坚持明确监管责任。 二是细化监管内容。 三是强化监督执法。 该措施将于2024年2月1日起施行。
交易商协会发布《外国政府机构和国际开发机构债券业务指引》
1月12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外国政府机构和国际开发机构债券业务指引》。 《指引》从登记发行、登记文件要求、信息披露要求、中介机构管理等方面具体明确和规范了外国政府机构和国际开发机构发行债券。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加强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的通知》
1月12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加强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的通知》。 《通知》共17条措施,主要从不断深化科技金融组织管理机制建设、形成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扎实防控金融风险、加强科技金融服务等方面组织保障和政策协调等方面,对做好科技创新金融服务提出了工作要求。 通知明确鼓励在防控风险的基础上,加大对科技型企业前期信用贷款力度,努力提高科技型企业“首贷率”。 优化成长期科技企业金融服务,扩大抵质押范围,规范供应链金融发展。 提高成熟科技型企业的服务水平,通过互助保险、大额商业保险、综合保单等提供综合保险解决方案。 帮助科技型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效率。
处罚案例
海通证券、陈某、井某因保荐业务违规被处罚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陈某、井某存在以下问题:2020年12月23日,深交所受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的江苏沃德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HT证券)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陈某、井某为该上市项目的保荐代表人。 经核查,海通证券存在以下问题:一、未对实际控制人所持股权被冻结继续开展尽职调查并及时向本所报告。 2、关联方拆入资金披露的准确性未得到充分核实。 3、对发行人会计基础不完善、内部控制不规范等问题未引起足够重视。 首先,发行人与部分关联方位于同一工厂,不存在物理隔离。 二是对发运货物的返修件控制力度不够。 存在内部服务中心期末未盘点库存、未获取经销商自有库存、经销商提货比例低等情况。 三是部分经销商的物流收货时间晚于终端客户的购买时间。 四是部分废钢投入品没有称重记录,未接货。 废钢投入的会计记录不完整,相关成本没有从其他车间分摊到铸造车间。 4、未经同意修改招股说明书。 2024年1月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对HT证券采取书面警示自律监管措施; 保荐代表人陈某、井某受到通报批评。
中信证券、毛某某、朱某某因保荐业务违规被处罚
中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毛某某、朱某某存在以下问题:中兴证券发起设立的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可转债项目当年发生亏损。发行人发行上市,营业利润较上年下降。 50人以上。毛、朱为其发起人代表。 2024年1月12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中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对保荐代表人毛某某、朱某采取监督谈话等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紫迪证券、崔某某、潘某某因保荐业务违规被处罚
中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崔某某、潘某某存在以下问题:中鼎证券保荐的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可转债项目,发行人在证券发行当年出现亏损并上市后,营业利润较上年下降50%以上。 崔某某、潘某某为其保荐代表人。 2024年1月12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紫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对保荐代表人崔某、潘某采取监管约谈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万洲证券、刘某、陈某因保荐业务违规被处罚
万洲证券、刘某、陈某存在以下问题:在万洲证券发起的贵州永济印刷有限公司(发行人)可转债项目中,发行人当年的营业利润证券发行上市量比上年下降50%。 多于。 刘、陈为其保荐代表人。 2024年1月12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万洲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对保荐代表人刘某、陈某采取监督约谈等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袁某因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被处罚
袁某存在以下问题:在职业生涯中,参加证券业协会于2023年9月23日组织的证券行业专业水平评价专项考试,在“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科目考试中,使用他的手机可以做试题并搜索试卷。 相关内容,上述行为属于特别严重的“复制或者使用录像设备获取考试内容”的违法行为。 考虑到违规行为发生时,其所在机构已采取降低其薪酬等级等内部问责措施,证券业协会于2024年1月8日决定,判定袁某30个月内不适宜从事相关业务。 (所有证券业务)并按照规定记入协会职业信誉信息库和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北京诺艳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因违反私募基金活动规定被处罚
北京诺艳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未按照合同约定向投资者如实披露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信息。 北京证监局于2024年1月8日决定责令该公司改正行政监管措施。
杭州豫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蒋某某因违反私募基金活动规定被处罚
杭州豫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蒋某某存在以下问题:该公司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中存在以下行为: 1、重大事项临时信息披露不留痕迹。 2、投资者身份识别流程存在缺陷,部分普通投资者没有被全程录音、录像告知或警示。 3、没有激励奖金延期支付机制。 4、公司未认真、勤勉地履行管理人职责,通过非机构聘用人员推介私募基金。 内部控制存在缺陷。 蒋某某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基金投资管理人,未能勤勉尽责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对公司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 2024年1月12日,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杭州豫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蒋某某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贵州鼎信博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顾某、黄某因违反私募基金活动规定被处罚
贵州鼎信博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顾某、黄某存在不配合协会自律检查工作的问题。 顾登记为贵州鼎新法定代表人,黄登记为贵州鼎新合规与风险控制负责人。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于2024年1月12日决定对贵州鼎信博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顾某、黄某给予警告纪律处分。
宏泉投资管理(平潭)有限公司张某、林某因私募基金活动违规被处罚
宏泉投资管理(平潭)有限公司、张某、林某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变相保护部分投资者的资金和利润。 二是部分产品未尽到勤勉尽责义务。 三是未按照约定向部分产品投资者披露信息。 张先生注册为宏泉投资的法定代表人。 林先生当时担任宏泉投资合规与风控负责人。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决定于2024年1月12日对宏泉投资管理(平潭)有限公司、张某、林某进行公开谴责,并暂停其私募基金产品注册十二个月; 张某被列入黑名单一年; 林受到公开谴责。
广州国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胡某某、李某某、林某某因私募基金活动违规被处罚
广州国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胡某某、李某某、林某某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广州国卓向投资者承诺保护资金和利润。 其次,广州国卓未按规定履行募集资金程序。 三、广州国卓未按照规定和协议的规定披露信息。 四是广州国卓经营管理失控。 胡某某注册为广州国卓的法定代表人。 李某某当时担任广州国卓合规与风控负责人。 林某某注册为广州国卓合规与风险控制负责人。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于2024年1月12日决定:取消广州国卓的会员资格,并撤销其管理人登记; 将胡某某列入黑名单,为期一年; 对李某某、林某某进行禁言公开斥责。
国都景融(深圳)投资有限公司、黄某某1、黄某某2因私募基金活动违规被处罚
国都晶融(深圳)投资有限公司、黄某某1、黄某某2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填写虚假备案信息。 二是未按规定履行募集资金程序。 三是未按照基金合同约定进行信息披露。 黄某某1号系当时首创晶融的法定代表人。 黄某某2注册为首创资本合规与风控负责人。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于2024年1月12日决定:对国都晶融给予警告; 对黄某某1、黄某某2给予警告。
武汉云章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投资咨询业务违规被处罚
武汉云章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 二是营销推广活动中存在夸大、误导性陈述; 三是个别人员未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为证券投资顾问,进行板块及市场分析直播。 2024年1月9日,安徽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责令暂停新客户的监督管理措施,责令该公司自收到决定函之日起暂停新客户6个月,并记录在案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湖南爱盈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天府新区分公司因投资咨询业务违规被处罚
湖南爱盈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天府新区营业部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营销宣传存在误导性; 二是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机制不健全。 三是存在一些未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投资顾问向客户提供投资咨询服务的情况。 四川证监局于2024年1月11日决定对该分公司采取行政监督管理措施,责令改正。
北京格商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不力被处罚
北京格尚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在销售部分私募基金过程中,没有采用问卷调查等方法对个人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 北京证监局于2024年1月8日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交易场所
严监管、重整治、促整改——上交所纪律处分多维度促进上市公司质量提升
2023年,上交所将在证监会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坚定站在人民立场,“严格监管、防范风险、促发展”以此为引领,有效发挥纪律监督效能,严厉查处、制止各类违法行为,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在加强监管威慑的同时,我们也更加注重激发上市公司自律、自律、自强的意识和动力,及时整改,减轻影响,规范内控,顺应发展,多措并举推动上市公司质量提升,共同打造安全、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
据统计,2023年,上交所共对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违规行为发出公开谴责47条、通报批评110条、书面警示244条。 公开认定13人不适宜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公开认定),公开谴责30名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129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统称作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7家上市公司,严惩“关键少数”,集中整改突出问题,为上市公司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
其他
中国证监会国际咨询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在京召开
中国证监会国际咨询委员会(简称“咨询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将于2024年1月10日至11日在北京召开。这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首次线下会议会议期间,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何立峰会见了出席会议的咨询委员会成员。 本届大会的主题是“全球大变局下深化中国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 咨询委员会主席霍华德·戴维斯先生、副主席施美伦女士,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副主席方星海等15名顾问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 中国证监会系统有关单位及证监会各司局参加会议。 主要领导出席会议。
与会代表围绕“资本市场面临的机遇、挑战与对策”、“进一步深化资本市场改革更好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继续推进高水平制度性双向开放和妥善应对应对跨境风险挑战”。 围绕三个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交流和讨论。 委员们积极评价中国政府推进改革开放坚定不移的决心和政策决心,认为一年来,中国资本市场在全面深化改革、推动高水平双向开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公开合作,防止风险,并为企业的创新发展提供了支持,在帮助中国经济反弹和改善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期货“移交”新年新规则特定的特定计划客户将不参与
1月8日,达利安商品交易所( )向其成员单位发出了“有关2024年处理费用计划的通知”,郑州商品交易所发出了“有关执行2024年处理费用优惠措施的通知”。 。 所谓的“返回”是行业中的一个通用名称,其全名是期货交换费返还。 实际上,期货交易所为具有庞大交易量的会员提供了一定比例的减少费用。 而且,由于期货公司经纪业务的经纪业务的主要力量是高频定量客户,因此这些客户经常进行交易和较大的交易量,因此周转率也将更高。
2023年社会融资规模股票统计数据报告
初步统计表明,2023年底的社会融资股票将为378.09万亿元,同比增长9.5%。 其中,向真实经济发出的RMB贷款余额为235.48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0.4%; 向真实经济发出的外币贷款的同等余额为1.66万亿元,同比下降10.2%; 委托贷款的余额为11.27万亿元。 ,同比增长0.2%; 信托贷款的余额为3.9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2%; 未交望的银行接受账单的余额为2.49万亿元,同比下降6.7%; 公司债券的余额为31.11万亿元,同比增长0.3%; 政府债券的余额为69.79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6%; 非金融企业的国内股票的余额为11.43万亿元,同比增长7.5%。
关于增量社会融资量表的统计数据报告2023
初步统计表明,2023年社会融资的累计增加将比上一年高35.59万元人民币,比上一年高3.41万亿元。 其中,向真实经济发出的RMB贷款增加了22.22万亿元,同比增长了1.18万亿元。 向真实经济发出的外币贷款减少了226亿元人民币,同比减少3048亿元人民币; 委托贷款增加了199亿元人民币,同比减少3380亿元人民币; 信托贷款增加了157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579亿元人民币; 未交望的银行接受账单减少了1784亿元人民币,同比减少1627亿元人民币; 公司债券净融资为1.63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63万亿元。 政府债券的净融资为9.6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48亿元人民币; 非金融企业的国内股票融资为7931亿元人民币,同比减少3826亿元人民币。 去年12月,与去年同期相比,社会融资的增加为1.94万元人民币,6169亿元人民币。
中国证券监管委员会于2024年举行首次新闻发布会
1月12日,中国证券监管委员会于2024年举行了首次新闻发布会。发行部,机构部和中国证券监管委员会的负责人引入了当前市场关注的热门问题,涉及新份额的加快。上市公司的发行,投资方改革和现金股息。 ,从新闻发布的内容来看,中国证券监管委员会将继续控制IPO入口,在反周期调整方面做得很好,并更好地促进了协调和平衡的发展初级和二级市场。 我们将加快资本市场投资方面的改革,进一步增加中型和长期资金的引入,并增加养老金融资的努力。 鼓励上市公司使用回购工具符合法律法规,促进上市公司不断提高其对股息的认识,并进一步增强投资者的收益意识。
新闻发布会的热点如下:热点1,继续控制IPO入口并进行反周期性调整; 热点二,增加了持有量并在两个多月内回购了近430亿; 热点三,增加了中型和长期资金的引入; 热点四,股票基金仍然有宽敞的开发空间。 热门话题5:个人养老金投资回报通常很差吗? 应该客观和理性地看待它。
关于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工作的转型和实践的分析
千江每日专注于凯廷证券,以探索关键领域的“完整性与完整性”监督机制
合规简报问题01
虚拟
新第三委员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的股权投资银行业务法规汇编
关于IPO公司外部担保的主要规定以及查询问题的问题
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