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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4 05:05

税收系列2022: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规模及区域分布!

2022年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规模及地区分布

(第2090期)

一、个人所得税概况

个人所得税是规范税务机关与自然人(居民和非居民个人)在个人所得税征收和管理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8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8年12月31日,第七次修订已完成;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内容包括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劳动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营业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附带所得; 关于税率,我国根据不同税目规定了三种不同的税率。 综合所得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营业收入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财产转让、财产租赁所得,所得、附带所得等适用比例税率; 我国个人所得税采取源泉扣缴和自行申报相结合的征管模式; 关于计算方法,以居民综合收入中工资薪金的一般情况为例,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扣除额-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 依法确定的累计其他扣除,(目前综合收入包括子女教育费、继续教育费、大病医疗费、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三岁以下婴幼儿抚养费)旧(7项专项附加扣除),本期应扣缴税额=(累计预扣税额×预扣税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预扣税额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呈现体系完整、计算简单、普遍适用、中央与地方政府共享的特点。 个人所得税收入规模较大,连续多年位居18个税种前五位。 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已进行七次修订,形成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表1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立法历史

2、2003-2022年全国个人所得税规模及比重分析

从整体收入规模来看,2003年至2022年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总体呈现上升趋势,从2003年的1418.03亿元增长到2022年的14922.85亿元,增长10.52倍。 从个人所得税增速来看,2003年至2022年总体增速在15%至25%之间。 只有几年出现负增长。 由于2019年个税改革,提高了起征点,扩大了低端税种。 税率档次中还增加专项附加扣除,允许个人对同一工资收入适用不同的个人税收政策,获得更多的免税优惠。 因此,当年个人所得税收入规模较往年较低,增速也较低。 。

图1 2003年至2022年我国个人所得税规模及比例

从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来看,2003年至2022年我国这一比重基本维持在6%-10%,其中2022年比重最高(8.96%),比重最低的年份是 2012 年(5.78%)。 虽然有起有落,但整体波动并不大。 近20年来,我国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总收入的平均比重为7.16%,比重连续8年超过平均水平(见图1)。

三、2022年我国各省份个人所得税收入规模及地区分布

(一)全国31个省份个人所得税规模及比重

从全国31个省份2022年个人所得税规模来看,广东省最高,青海省最低。 广东和上海个人税收排名第一和第二,分别为985.3亿元和949.98亿元。 他们也是全国唯一超过900亿元的省份; 北京和浙江个人税收排名第三。 、第四名分别为784.59亿元、592.16亿元; 江苏、山东个人税收排名第五、第六,分别为518.43亿元、265.47亿元。 四川、陕西、福建、湖北、天津、安徽、湖南、江西个人税收收入在100亿元至200亿元之间,其他省份个人税收收入均在100亿元以下。 个税收入排名倒数三位的是西藏、宁夏、青海,均在20亿元以下,分别为13.37亿元、13.13亿元、9.12亿元(见图2)。

图2:2022年全国31个省份个人税收规模

从全国31个省份个人税收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来看,北京最高,山西最低。 北京、上海比例高达16.12%、14.96%,位列全国第一、第二; 第三、四、五位分别是西藏、海南、广东,占比分别为12.60%、10.65%、10.61%。 浙江、天津、江苏、福建、重庆、新疆、吉林、江西、山东、四川、广西、陕西、云南、湖南比例在5%-10%水平,其余省份均在5%以下%,排名最后。 第三位是河北、内蒙古、山西,分别为3.48%、3.18%、2.36%(见图3)。

图3 全国31个省份个人税收占全国税收收入比重

(二)各省份分地区个人所得税收入规模及比重

接下来我们对2022年全国31个省份个人税收规模以及分地区地方财政税收的比重进行分析。 主要分为六个区域,即华北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 东北地区:辽宁、吉林、黑龙江; 华东地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 中南地区: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 西南地区: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 西北地区: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1.华北地区

2022年,我国北方个人税收收入规模为1107.73亿元,占全国个人税收收入的19%。 同时,华北地区各省份个人税收规模差距较小。 北京个人税收794.59亿元位列华北地区。 地区第一名是天津,以个人税收113.58亿元排名第二。 河北、内蒙古、山西个人税收均不足100亿元; 从个人税占地方财政税收的比重来看,北京仍以16.12%位居第一,其次是天津,为8.43%,河北、内蒙古、山西比例较低,为3.48%、3.18%、分别为2.36%(见图4)。

图4 2022年华北地区个人税收规模及其占地方财政税收的比重

2、东北地区

2022年,东北地区个人税收总额142.71亿元,占全国个人所得税的2%。 其中,东北三省个人税收均未超过100亿元,分别是辽宁(75.68亿元)、黑龙江(34.24亿元)。 )、吉林(32.79亿元); 从个人税收占地方财税收入的比重来看,吉林省以5.75%居首位,其次是辽宁省和黑龙江省,分别为4.55%和4.32%(见图5)。

图5 2022年东北地区个人税收收入及其占地方财政税收的比重

3.华东地区

2022年,我国东部地区个人税收收入2668.91亿元,占全国个人税收收入的45%。 其中,上海以949.98亿元个人税收排名第一,浙江、江苏分列第二、第三,分别为592.16亿元、518.43亿元; 后三位是福建、安徽、江西,个人税收分别为137.29亿元、105.18亿元、100.4亿元。 从个人税占地方财政税收的比重来看,上海以14.96%的比重排名第一,浙江和江苏分别以8.94%和7.62%的比重排名第二和第三,安徽的比重为4.68%,排名最后(见图6)。

图6 2022年华东地区个人税收收入及其占地方财政税收的比重

4、中南地区

2022年,我国中南个人税收收入1418.6亿元,占全国份额24%。 其中,广东以985.3亿元排名第一,湖北、湖南分别以119.69亿元、101.53亿元排名第二、第三。 河南、海南、广西个人税收排名倒数三位,均不足百亿元,分别为98.11亿元、64.88亿元、49.09亿元; 从个人税占地方财政税收的比重来看,海南、广东以10.65%、10.61%位居前两位,湖北、湖南、广西、广西的比重均在5%、4.56%、5.07%左右,和5.28%; 河南比例最低,为3.79%(见图7)。

图7 2022年中南地区个人税收收入及其占地方财政税收的比重

5、西南地区

2022年,我国西南地区个人税收总规模374.13亿元,占全国个人税收收入的6%。 其中,四川省以173.34亿元的收入规模排名第一,重庆、云南排名第二。 分别以79.82亿元和6.073元位居第三。 西藏排名垫底,只有13.37亿元; 从个人税占地方财政税收的比重来看,西藏以12.60%的比重位居第一。 重庆、四川、云南、贵州的比例在4%~6%之间,分别为6.28%、5.50%、5.07%、4.59%(见图8)。

图8 2022年西南地区个人税收与地方财政税收收入占比

6. 西北地区

2022年,我国西北地区个人税收总规模256.97亿元,占全国个人税收收入的4%。 陕西省以138.88亿元位居第一,新疆、甘肃分列二、三位。 分别为72.2亿元和23.64亿元,其次是宁夏和青海,分别仅为13.13亿元和9.12亿元; 从个人税占地方财政税收的比重来看,西北五省的比重均处于3%-6%的水平,从高到低分别是新疆(5.91%)、陕西(5.18%)。 %)、宁夏(4.28%)、甘肃(4.06%)、青海(3.56%)(见图9)。

图9 2022年西北地区个人税收收入及其占地方财政税收的比重

从全国来看,华东地区(45%)个人所得税收入遥遥领先,其次是中南地区(24%)和华北地区(19%)。 后三个是中国西南地区。 (6%)、西北地区(4%)和东北地区(2%)。 个人所得税的分配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密切相关。

图10 2022年全国各地区个人所得税分布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