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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4 14:13

德国再生资源利用和回收利用的做法和经验

德国是一个高度发达的工业化国家,自然资源严重短缺。 随着工业化进程的推进,资源消耗量大,自身能源资源短缺问题日益突出,制约着工业和经济向前发展。 然而今天,德国已从战后时代的废墟中建设起一个发达、美丽的国家。 在实现可持续发展、解决发展与资源不足的矛盾、解决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对立方面有许多宝贵的做法和经验。 我们借用并学习。

一、德国发展循环经济的历史背景及效果

德国本身的资源就相当贫乏。 矿产资源中,仅煤炭资源较为丰富,已探明地质储量2300亿吨,可开采量240亿吨。 其他能源和工业原材料矿产资源很少,有的甚至完全依赖进口。 以2006年为例,德国硬煤产量2070万吨,石油产量350万吨以上,天然气和石油气产量约198亿立方米,铁矿石产量100万吨,钾盐总量3810万吨。 。 其他还有萤石(开采量53,009吨)、重晶石(开采量85,524吨)、高岭土(开采量377万吨)、石英及石英砂(开采量3497万吨)、硅石(开采量34.97吨)。万吨)。 数量为53282吨)等,有色金属很少。 同时,德国又是资源消耗大国。 为了满足生产需要,除了进口渠道外,德国还考虑了可再生资源的问题,循环经济应运而生。

德国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走在世界前列。 德国的循环经济起源于“垃圾经济”。 目前的方法是将废物经济管理纳入整个经济周期。 德国废物管理政策的目标是实现面向未来、可持续的循环经济。 其政策重点首先是资源节约,其次是尽可能有效地处理废物。 德国在废物管理方面坚持预防、产品责任和合作的原则,重点是避免产生不必要的废物。 法律是德国成功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 在严格执法的基础上,鼓励工商企业自愿承诺,形成了完整、有特色的废物管理体系。 在德国,循环经济已成为企业和普通百姓生活的一部分,废物处理和再利用是德国循环经济的核心。 循环经济体系日趋成熟。

2、德国发展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

1972年,德国颁布了《废物处理法》,开创了循环经济实践的历史先例。 该法律要求关闭垃圾场并建立集中垃圾处理站进行焚烧和填埋。 石油危机后,德国开始通过垃圾焚烧获取电力和热能。 到了20世纪中后期,德国意识到简单的报废处理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为此,德国于1986年颁布了新的废物管理法,试图解决废物减量和再利用问题。 其主要规定是: 最大限度地减少废物的产生,例如开发节省原材料和重复使用包装的技术; 回收废物作为原材料、肥料或燃料; 改进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技术。 废物管理达到无害环境水平; 减少危险废物; 旧垃圾填埋场的识别和再处理。 该法规定了废物处理先预防、再利用的原则,并确定了废物管理的优先顺序:避免、回收和处置。 这要求所有部门在生产和消费中优先考虑避免浪费。 如果无法避免浪费,请考虑回收利用。 只有那些无法回收的部件才可以焚烧或填埋。 它将“如何处理废物”的视角提升为“如何避免废物的产生以及如何回收废物”。

在此基础上,德国于1991年通过了《包装法规》,并于1991年6月12日正式生效。该法规原则上要求制造商和经销商对其产品包装承担全部责任,回收其产品包装,并重复使用或循环利用其中的有效部分。 该法规实施的目标是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包装、减少包装材料的消耗、多次重复使用包装以及对无法避免的包装进行回收。 简而言之,法规要求减量和回收,但限制直接填埋处置。 同时,《包装条例》还为产品包装的回收和循环利用提供了财政保障,即企业必须投资这样做,从而减轻政府的负担。 当然,保证该法顺利实施的前提是建立面向全社会便捷、完善的包装物收集体系和具有足够处理能力的回收机制。 该系统的运营成本应由制造商和分销商分摊。 条例要求各类包装物的回收利用为义务,设定了包装材料回收利用的目标,并规定从1995年7月1日起,玻璃、马口铁、铝、纸板等包装材料的回收率塑料均达到80%。 截至2007年9月19日德国联邦内阁批准《包装法规》修正案时,该法规已进行了五次修订。

1992年,德国通过了《报废汽车限制条例》,规定汽车制造商有义务回收报废汽车。 经过各大领域的一系列实践,1994年制定了《循环经济和废物管理法》,并于1996年正式实施。这是世界上第一次循环经济概念出现在国家法律中。将垃圾处理上升到发展循环经济的思想高度,并建立配套的法律体系。 该法的核心思想是让生产者对其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负责,即“从摇篮到坟墓”管理。 生产者的责任从产品的设计和生产开始,包括运输、销售、售后服务以及产品寿命结束时的废物处理。 必须贯彻始终。 新循环经济法要求所有资源必须尽可能少用; 它还要求不仅废弃包装必须回收,所有废弃产品也必须回收和再利用。 纳入循环经济需要回收利用的产品包括:包装废弃物、废旧车辆、废旧电器电子设备、废电池、生物废弃物、建筑或拆除废墟、废地毯和纺织品、废木材等。从1999年开始,所有超过一定规模的公司都必须进行自己的材料生命周期分析。 同时,消费者也有义务避免产品使用过程中废物的产生,并在产品报废后将其返回回收流程。 只有那些确实无法回收的材料才应该通过最安全的方法进行处理。

该法的重要意义在于,明确了企业生产者、产品经营者对维护循环经济发展负有主体责任; 它明确规定了废物管理和处置的基本原则和做法:一是尽可能避免和减少废物的产生; 其次,最大限度地重复利用垃圾,只有在确定无法重复利用时才考虑销毁和清除。 垃圾处理过程中,不得对人体健康、动植物、水源、土壤等造成威胁; 该法明确了德国环境政策的原则:一是预防,通过源头预防和控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废物的产生; 其次,污染者付费原则,污染者承担避免或消除环境损害的义务和费用; 三是公私合作原则,经济共同体、公民和社会团体共同参与解决环境问题。

在此法律框架下,德国根据各行业的不同情况,制定了促进行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法规,如《饮料包装押金规定》、《报废汽车处置规定》、《废电池处置规定》等。 》、《废木材处理条例》《处理办法》等,这些立法措施极大地促进了德国循环经济的发展。 采用双系统模式和双轨回收体系,设立专门机构对包装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回收,有效保护原材料资源,将整个消费和生产转变为统一的循环经济体系。

3、德国再生资源回收方法

(一)产品责任制度

产品责任是德国促进循环经济的重要经济政策工具之一。 根据《循环经济和废物管理法》规定,凡开发、生产、加工、经营产品的,必须承担符合循环经济目的的产品责任。 为了履行产品责任,产品生产者应尽力避免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废物,确保环保使用,并确保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得到处理。

产品责任特别包括:

1、产品包括开发、生产和使用经过多次使用、技术寿命长的产品。 按规定无害化使用后,采用环保处置; 2、优先利用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可利用废物或二次废物。 原料等级; 3、含有有害物质的产品必须进行标识,确保产品使用后产生的废物能够得到利用或以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方式处置; 4.产品标签上必须标明回收和再利用的可能性。 义务和抵押法规的描述; 5、产品使用后产生的废弃物的回收及后续利用和处置。

(2) 二元回收系统和“绿点”标志

另一个与地方政府废物处理系统共存的回收系统是“DSD”,即德国二元回收系统。 这个系统的载体是DSD公司,它承担了各公司的义务,并免除了它们各自的回收义务。

DSD是在德国工业联邦联合会和德国工商会的倡议下,由约95家工商企业于1990年9月28日在科隆成立的股份制公司。 目前股东约有600家工商企业。 DSD 是一家非盈利公司,因此股东不会获得股息。 渠务署业务活动所需资金来自于向企业发放“绿点”商标许可证所收取的绿点使用费。 没有政府补贴。 DSD唯一的收入来自“绿点”商标的许可费。 每一个为其包装购买“绿点”商标的包装使用者、包装制造商和销售商都必须向DSD缴纳相应的费用。 因此,销售数量和包装的许可费合理地涵盖了废弃包装物的收集和分类以及废塑料的回收利用。 这笔费用将包含在产品价格中,最终由消费者承担。 “绿点”商标的收费标准按包装材料、重量和数量计算,即绿点使用费总额为重量费和数量费之和。 如果收入超过支出,DSD 必须降低其收取的绿点许可费。 DSD 的目标是回收废弃包装。 在德国,所有包装上印有“绿点”商标的销售包装均由 DSD 回收。 “绿点”商标许可对于限制和减少废弃包装材料发挥着重要作用。 收取的许可费必须用于污染减排服务。 许可证的使用者一般是产品制造商、包装制造商、贸易商和进口商。

如果一家公司不使用“绿点”商标,则它不参与该系统。 然后必须自行回收再利用,完成规定的配额并提供证明。 如果企业未付费就在产品包装上使用“绿点”商标,这种行为就违反了商标法,将受到处罚。

DSD公司有两个垃圾收集系统:“拾取”和“运送”。 “take”系统是DSD的标准模式。 每个家庭首先要进行分类,即把废纸、纸箱、纸板和玻璃(按颜色分类)打包,送到家附近标有各种收集内容的大垃圾箱。 塑料包装、复合软包装、饮料盒、铝及马口铁包装(马口铁)等所谓轻包装均统一收集于渠务署免费提供的黄色垃圾袋内,并由其委托的回收运输公司定期带走这些废物包装被回收、分类、加工和循环利用。 与地方政府的废物回收系统不同,渠务署不向家庭收取回收费用。 “发送”系统允许用户将分类物品发送到专门的回收箱进行集中收集。

(三)押金制度

为了提高包装产品的回收率,德国环保部制定了押金制度。 德国包装法明确规定,一次性饮料包装回收率低于72%的,必须实行强制押金制度。 自该制度实施以来,顾客在购买所有塑料瓶、罐包装的矿泉水、啤酒、可乐、汽水等饮料时,必须缴纳相应的押金。 1.5升以下押金为0.25欧分。 当顾客退回空瓶时,退还押金。 目前,PLUS、LIDL、ALDI等德国部分零售连锁企业已实行交叉退款制度,即在一家商店购买商品时支付的包装押金,在另一家商店退回抵押包装时,可以退还。 。

押金制度不仅提高了包装产品的回收率,也让消费者改变使用一次性饮料包装的消费习惯,转而使用更环保、可多次使用的包装产品,为节能减排做出了巨大贡献、降耗、环保。 益处。

4、德国再生资源回收情况

(1)生活及工业废物

2005年德国产生的生活垃圾达到4650万吨。 社区负责清理并运走。 分级后进行热处理回收。 利用率为62%。 无法再利用的垃圾填埋场。 自2005年6月1日起,德国不允许将未经预处理的废物运至垃圾填埋场。 德国2020年的战略目标是处理和回收所有生活垃圾。

所谓“工业垃圾”包括工业、农业和林业企业产生的垃圾,2005年达4810万吨。德国规定垃圾制造企业必须负责清理自家垃圾,并运至专业私人垃圾处理厂处置公司。 一些联邦州还设立了所谓的国有公司负责废物处理。 工业废物要么以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方式回收利用(约64%),要么以环保的方式销毁,例如通过物理或化学处理进行再利用,或焚烧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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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纸张

废纸(包括新闻纸、包装纸等)的回收利用具有很大的价值,特别是可以显着减少环境污染。 德国新闻纸、办公用纸、印刷品年消耗量达860万吨,包装纸年消耗量670万吨。 前者的回收率目前超过80%; 后者的回收率已从1991年的56%上升到2005年的91%,目前年回收量约为610万吨。 德国通过废纸分类回收系统收集各类纸张,然后送到造纸厂加工成再生纸并重新利用。 一些废纸还出口到其他国家。

(3) 玻璃

玻璃是一种理想的可回收产品,易于重熔并制成新产品。 与生产新玻璃相比,废旧玻璃回收更有利于节省原材料、降低能源消耗。 还有利于环境保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节省垃圾存放空间。 德国每年回收约300万吨废玻璃。 自1970年代初实施废玻璃收集措施以来,德国玻璃行业废玻璃的回收率不断提高。 1996年为78.8%,1998年超过80.8%,2001年为86.6%,2002年为89.7%,目前已达到90%以上。

(4) 旧电池

为了加强废旧电池的管理,减少废旧电池的污染,德国很早就开始加强废旧电池的管理,旨在通过立法限制电池的生产和消费,并采取积极的激励政策鼓励回收利用。废旧电池。 建立生活垃圾无害化回收体系,形成社会管理网络,开发回收适用技术,实现废旧电池分类回收、妥善处理和综合利用。

德国《循环经济和废物处理法》明确规定了含有危险废物的电池和蓄电池的管理。 1998年4月,《废旧干电池、蓄电池回收处理法》颁布。 这些法律对电池的设计、生产和销售提出了要求:开发不含或含有较少有害物质的电池; 开发含有有害物质的电池的替代品; 降低碱锰电池的汞含量; 并对某些类型的干电池的使用进行规定。 回收标志; 电池生产企业必须建立电池有害物质处理和回收设施; 制造商和销售商有责任回收所有废旧干电池,并对公众进行回收教育; 鼓励生产可重复使用的长效电池。 该法令明确规定了电池中有害物质的含量标准,并要求生产企业向销售者和回收者支付废旧电池回收处理所需的费用。 该法令还要求卖家向未能支付旧货换新货的消费者收取适当的押金。 德国每年消耗超过10亿个电池和蓄电池(其中蓄电池1400万个),相当于每年总计3万吨。 德国有超过16万个旧电池回收点。 《电池条例》于1998年10月1日起施行。2005年,通过GRS(公共电池回收系统)回收了12.26吨家电废旧电池。 旧电池的再利用率1999年为19%,2000年为33%,2001年为54%,2002年为66%,2004年为77%,2005年为82%。德国将欧盟98/101/EG法规转化为国内法规并修订了电池法规,规定电池的汞含量必须降低,旧电池的重复利用率可以大大提高。 德国电池的回收再利用率几乎达到100%。 通过回收旧电池,可以获得大量的锌、钢、镍、铅等金属材料。

(5) 包装

包装用品的种类很多,包括玻璃、纸张、纸箱、塑料、马口铁、铝、木材等,它们的回收价值非常高,可以节省大量的天然原材料。 为了遏制包装所需材料用量的不断增长,德国于1991年出台了《包装条例》。包装材料消耗量从1991年的1560万吨下降到1997年的1370万吨,并一直徘徊在1510万吨到15.5吨之间。自2000年起,该规定已多次修订,包装材料回收管理日趋严格。 最后修订的第五版于2007年12月19日通过。

(6)废油

所有使用过的废油如机械、发动机、变速箱、涡轮机等都对环境有害。 德国对废油的再处理和利用有非常严格的规定:废油可以用作润滑油,加工成取暖油,或转化成其他燃料油。 在德国,废油 100% 进行再加工和再利用。

(七)旧机动车

德国废旧机动车的回收由制造商、认可的接收机构或其他 1,200 多家经过认证的回收公司设立的回收站进行。 以2006年为例,根据德国联邦机动车管理局和德国联邦环保部提供的数据,德国新登记机动车400万辆,市场保有量为4660万辆。 320万辆旧机动车牌照被吊销,其中约45万辆汽车在国内回收或炼钢加工,其余约275万辆汽车作为二手车出口国外。

(8)废旧家电

德国规定,电视机、洗衣机、冰箱、电脑等废旧家用电器以及废电池的销售者或制造商必须负责回收。 德国每年产生废旧家电等电子垃圾200万吨,人均25公斤。 面对如此大量的废旧电器,德国也采取了多种方法对其进行回收、加工和利用,不仅大大减少了废旧电器对环境的污染,而且还充分利用了有效成分在废旧电器中。

德国负责废旧电器回收的机构都是各市、区的市直属企业。 回收废旧电器,采取以下方法:1、居民主动联系市内负责废旧电器回收的企业,企业派人上门服务,但居民需自行联系。缴纳一定的交通费。 例如,在柏林,只要给指定机构打电话、发传真或电子邮件,就会有人上门提供服务,但居民根据房屋大小需要支付10至30欧元的交通费。器具。 2.居民可以将自己的废旧电器开到指定回收中心,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3、居民应在指定时间将废旧电器送到指定地点,由有关部门运走。 例如,在波恩,每年有两天是废旧电器的收集日。 这两天,市民会把家里的旧冰箱、电视、电脑等清理干净,堆放在路边。 到时候市政公司的大卡车就会过来把它运走。 在回收中心,所有废旧电器必须进行科学分类。 仍可使用的电器必须经过安全检查、更换旧件、清洗消毒后提供给社会重复使用。 没有使用价值的废旧电器、冰箱等均存放在环保部门批准的回收中心。 拆解场地按照金属、塑料、电路板、电器元件等分类,送往专门处理机构进行熔炼或化学分解或焚烧。

废弃旧冰箱时,为了防止泄漏污染环境,必须提前提取剩余的制冷剂和润滑油,然后使用分解设备进行分离。 润滑油销往机油厂,制冷剂则运往专业处理厂。 冰箱的其他部件则由专门的机械设备压扁、粉碎,然后筛选出不同的部件。 例如,根据导电性来分离金属和非金属,然后根据磁性和密度来筛选出钢、铜、铝等。 不同的金属。 经过多条分选线分选出来的都是单一成分的各种碎片。 回收的金属经过冶炼后是很好的原料。 合成塑料可以回收制成较低等级的塑料或用作燃料。 将合成橡胶粉碎并与沥青混合作为铺设和养护高速公路的原料。 用这种材料铺设的公路摩擦力大,弹性适中。

德国也非常重视废旧电器处理技术的发展。 研究人员发明了一种溶解技术,可以有效回收旧电器上的所有塑料和防火材料。 将废旧电器放入装有特殊溶解剂的水池中,数小时后溶解。 溶解的液体经过加工分离出可重复使用的材料,剩余的塑料部件可以转化为有价值的二次原材料。 电子垃圾的范围从洗衣机、冰箱、冰柜、炉灶,到吸尘器、咖啡机、吹风机,还有电脑、显示器、扫描仪、电话、传真机、相机、收音机等,其零部件均由极具再利用价值。 通过电子废弃物的回收再利用,可以减少环境污染,并可以获得许多贵金属材料。

德国每年回收 180 万吨电子垃圾。 各类产品详细信息如下:

(9)建筑垃圾

德国规定建筑承包商负责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清洁和运走。 金属材料、矿物等具有回收价值的物质被回收利用。 原生土壤、碎石等被加工成道路填料或砖块,而可燃材料则被送往垃圾发电厂发电。 2005年,德国建筑垃圾总量达1.851亿吨,其中再利用1.604亿吨,清除处理2450万吨。 重复利用率为87%。

(十)废物发电、热能利用

1993年,德国已拥有50多座从垃圾中提取能源的装置和十几座垃圾发电厂,总容量达1000兆瓦。 垃圾发电平均效率达到17%。 目前,德国所有垃圾焚烧厂均发电,接近100%,德国已实现热电联产,可以有效为城市供热或提供工业气体。 可以说,德国拥有世界上最高效的发电技术。 1965年,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只有7座垃圾焚烧厂,每年处理垃圾71.8万吨,可为总人口的4.1%提供电力。 到1985年,焚烧厂数量增加到46座,每年处理垃圾800万吨以上,占垃圾总量的30%,为34%的人口提供电力。 在柏林、汉堡、慕尼黑等大城市,民用电力10.7%来自垃圾焚烧。 1995年,德国有67座垃圾焚烧厂,受益人口比例从34%增加到50%。 1998年,德国有75座垃圾焚烧厂。 据统计,2004年德国城市生活垃圾焚烧率达到25%。

现阶段,综合处理厂的建立在德国引起了更多关注。 例如,德国巴伐利亚州就采取了在16个地方建立跨区域综合垃圾处理厂(分类回收和焚烧)的方法来处理垃圾,实现垃圾再生和循环利用。 最好的好处。 垃圾焚烧厂产生的灰渣可以作为生产水泥的原料,也可以对灰渣进行深度填埋。 从1996年到2004年,该州的垃圾处理人员数量没有增加,但全年的年平均垃圾处理量达到6200万吨,全面利用了3800万吨垃圾,只有210万吨被焚化,只有30万吨吨被垃圾填充。

(11)沉积物

根据德国联邦环境保护部提供的数据,德国在2003年总共生产了217万吨沉积物,并在农业中重新使用。

5. 概述

德国有一句话:“今天的垃圾是明天的矿山。” 以上事实证明,德国通过立法,政策促进,金融补贴,税收优惠和大规模运营促进了可再生资源行业的发展,并能够成功地建立现代的循环经济体系并有效地保护各种资源,气候,土地和水源。 和公共卫生。 目前,在德国循环经济中工作的人数达到250,000,总产值超过500亿欧元。 循环经济对德国经济的贡献反映在以下事实上:德国是世界上可再生资源利用率最高的国家,从而节省了大量的原材料和能源。 德国的家庭废物和企业生产废物的利用率分别达到57%和58%。 某些废物的回收率甚至更高,例如86%的建筑废物,约80%的包装废物,82%的旧电池,旧纸约80%,废铁回收为93%,年度回收铝账户占铝总生产的53%。 可再生资源的回收不仅节省了资源,而且由于降低生产过程而大大减少了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从而实现了节能和环境保护的双赢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