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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7 06:49

如果公司购买的公募基金分配股利,会对企业所得税产生什么影响?

1、公募基金分红市场统计及税收优惠政策

2023年,中国公募基金市场共有2930只公募基金(A/C股单独计算)进行分红,累计分红总额2205.82亿元,累计分红数量6036只。 其中,2023年共有64只公募基金分红超过5亿元,20只基金分红超过10亿元。 债务基金将成为2023年股息分配的主力,占累计股息总额的80%以上。

很多企业提出这样的问题:如果公司购买的公募资金用于支付股息,税收该如何处理?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8年2月联合发布的《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对证券投资基金给予优惠政策,鼓励他们的发展,澄清了:

“(一)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价差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和债券的利息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他的收入。

(二)投资者销售证券投资基金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资金买卖股票、债券的价差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

第二款规定“投资者分配证券投资基金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投资者投资的证券投资基金(这里特指公募基金)支付股息的,免征企业所得税。 因此,企业在做会计时一定要记得对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股息进行纳税申报。

公募基金派息一段时间后,企业投资者赎回基金,且赎回金额低于投资本金的,应再次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即在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时,填写第26行“通过各种交易场所和市场买卖债券、股票、期货、基金和金融衍生品等产生的损失”。 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细则》中,企业所得税应当从应纳税所得额中税前扣除,并保留相关证据和材料,供税务机关参考按照《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第六章关于投资损失确认的实质性要求。

在上述情况下,如果企业投资者购买公募基金的股息金额不低于公司赎回时发生的本金损失,则企业投资者将大幅受益于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公共基金的股息。 更好的投资回报(税收优惠)。

市场上也有一些公司利用基金红利暂时免征企业所得税以及红利后基金净值减少造成的投资损失来进行税务优化筹划。

2. 示例

A公司原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万元,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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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A公司利用公司闲置资金向公募基金A认购2000万元。

7月1日,公募基金A发布分红公告,分红比例为20%。 A公司获得股息收入400万元。 分红后,除权基金净值下降。

8月1日,A公司收到基金赎回1600万元,投资本金损失400万元(这里不考虑净值波动)。

A公司投资A基金前,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为1000*25%=250万元。

投资A基金后,400万分红的投资收益免税,赎回交易后因基金投资产生的400万损失可视为公司实际发生的投资损失,在税前扣除计算企业所得税时。 因此,交易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收入为1000-400=600万,则计算出应纳税企业所得税为600*25%=150万。 可见,A基金的投资交易减少了A公司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实际产生了企业所得税100万(250-150)的节省效果。

3、会计分录

4、投资公募基金以获取股息、享受税收优惠的风险提示

1、严格把握适用对象。 符合股息税免税资格的证券投资基金仅为公募基金,不包括私募基金。 虽然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财税[2008]1号所提及的“证券投资基金”进行进一步解释,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官方指导,其实施过程中的适用范围应参照相关规定。发布时的法律和法规。 政策规定,即2003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另外,鉴于财税[2008]1号文件明确强调,税收优惠对象是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取得的收入,而“非公开募集基金”并不由于私募股权基金需要经过证券市场,因此不适用财税[2008]1号文件关于鼓励证券投资基金税收优惠政策的规定。

2、正确把握购买时机。 虽然税法并没有明确规定是否应将全部宣告和未分配的股利计入成本,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应用指南的相关规定,当企业购买基金,“支付的价款应当计入成本”。 “包括已宣告但尚未分配的现金股利……应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也就是说,如果企业在公告后购买基金,虽然基金分红仍可以按照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但分红金额不会计入基金的投资成本,因此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部分公司将基金分红公告日购买的基金分红计入成本,并在基金赎回后宣告损失。 实践中,主管税务机关依据上述规定否认损失并追缴税款和滞纳金的情况时有发生。 2019年7月《中国税务报》发表的一篇文章提到了类似案例,“资金管理公司A公司在核算基金投资时,错误地将拟分配的基金红利计入基金成本,导致成本多计10.85亿元,减少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最终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前海税务局要求该公司降低成本,增加应纳税所得额,追缴企业所得税及滞纳金总计约3.7亿元人民币。”

虽然公告前和公告后购买的基金取得的合理股息可以享受暂免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在购买基金时,已已宣布但未付款。 股利应单独计入应收项目,不能扣除投资成本。 这将导致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增加,无法适用上述方案进行纳税筹划。

3、有效防控投资风险。 在基金分红登记日之前持有或购买具有分红潜力的基金,并在基金分红后一段时间赎回基金,本质上是一种基于节税考虑的短期投资行为。 投资本身存在一定的风险。 基金净值在申购日和赎回日之间的波动可能会导致投资者损失大于收益。 这就是投资公募基金所面临的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