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实行简单且具有竞争力的税制。 香港的企业和个人可以享受简单透明的税制和较轻的税负。 香港税制的优点是只有三种直接税,而且还有免税制度,减轻税负。 这三种直接税是:
利得税 薪俸税 物业税
以下类别的税项可获豁免,这是香港税制的另一优势:
在本文中,我们将重点讲解与香港公司密切相关的“利得税”,并介绍香港利得税的征税范围、应评税利润、税率、如何计算利得税、豁免、扣除、等等从多方面来点。
一、征税范围
所有在香港从事任何贸易、专业或业务并从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利润(出售资本资产的利润除外)的人士,包括法团、合伙企业、受托人或团体,均须缴税在香港。
同时,香港采用属地来源税原则,仅对源自香港的收入/利润征税。 源自香港境外的收入/利润一般无需在香港征税,即使利润是在香港境外产生的。 不过,当钱最终汇回香港时,就不需要缴税了。
至于业务是否在香港经营、利润是否来源于香港,则需要根据事实来判断。
香港居民及非香港居民的应课税人士并无区别 2. 应评税利润
应评税利润是指任何人在基准期内计算的在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净利润(不包括出售资本资产的利润)。 如果香港公司在某个纳税年度出现亏损,该亏损可以结转至下一年度,用于抵消该年度的利润。
3. 利得税税率(现时采用两级制)
纳税年度
税率
2008/09 - 2017/18 纳税年度
一般税率:16%
2018/19 及后续纳税年度
适用两级税收制度:
- 应评税利润不超过200万港元,税率为8.25%;
- 超过200万港元的金额按16.5%的税率征税。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香港公司拥有一个或多个关联实体,则两级利得税税率将仅适用于其中一个关联实体。 其余关联实体将不再适用两级利得税,而是需要遵循标准税率16.5%。
4. 暂缴利得税
在缴纳当年利得税的同时,还需缴纳下一年度的暂缴利得税; 所缴纳的暂缴税款可以抵销下一年度的评税利得税。
暂缴税款是根据利得税两级制,以当年的应评税利润计算:
5、纳税基期
香港每年征收税款。 同时,香港公司的财务年度结束日期可以自由确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定。 任何时候都可以进行。 香港政府没有任何限制。
一般情况下,如无其他特殊要求,一般建议将年结日定为3月31日或12月31日,以便可以申请更长的延期报税时间。
年终日期
报税时间
3月31日(盈利)
最长可延期至当年11月15日
3 月 31 日(损失)
最长延期期限为次年 1 月 31 日。
12月31日
最长期限可以延长至次年8月15日。
其他时间
纳税申报表必须在每年 4 月 30 日之前完成
如果您选择3月31日作为财务年度结束日,以后每年3月31日之后,您需要尽快进行会计、审计和纳税申报。 会计期间为:
如果您选择12月31日作为财务年度结束日,以后每年12月31日之后,您需要尽快进行会计、审计和纳税申报。 会计期间为:
六、免税政策
为推动经济发展、支持中小企业、落实“富于民”的香港施政理念,香港每年都会根据财政盈余建议,拨出财政预算中的部分资金年度企业和个人税收减免。
2023/24年度利得税可获100%减免,但每宗个案最高限额为3,000元。 (最新 2024-25 年度预算)
2022/23年度利得税可获100%减免,但每宗个案最高限额为6,000元。
2021/22年度利得税可获100%减免,但每宗个案最高限额为10,000元。
2020/21年度利得税可获100%减免,但每宗个案最高限额为10,000元。
2019/20年度利得税可获100%减免,但每宗个案最高限额为20,000元。
2018/19年度利得税可获100%减免,每宗最高限额为20,000元。
7. 豁免 1. 利得税应评税利润不包括以下项目: 已缴纳香港利得税的法团所分配的股息; 从其他须缴纳利得税的人士处取得的已课税利润; 根据《借款条例》(第61章)或《借款(政府债券)条例》(第64章)发行的债券的节税利息; 或来自外汇基金债务工具或多边机构的港元债务工具的利息或利润; 长期债务工具的利息收入和利润; 来自合资格债务工具(2018 年 4 月 1 日或之后发行)的利息、利润或收益可获豁免缴纳利得税; 就指明投资而言 该计划收取或应计的任何款项,而收取或应计该款项的人为: 2. 任何人可豁免就以下项目缴纳利得税: 存放于香港认可机构的存款所赚取的收入利息(1998年6月22日或之后应计),但不包括金融机构收到的或应计给金融机构的利息; 2009/10纳税年度起人民币国债利息、利润。 8. 扣除
一般来说,纳税人为赚取应评税利润而发生的所有费用都可以扣除,包括:
但在计算应评税利润时,下列项目不得扣除:
9. 利得税的计算 例一:应评税利润少于200万港元
若香港公司A申报2023/24年度应评税利润为港币100万元,未抵销任何远期亏损,且该香港公司并无任何关联实体,则利得税计算如下:
应缴税费:
应评税利润100万*税率8.25%=82,500港元
减:
2023/24年度减税(最高港币3,000元)
2023/24 年的最终税务评估为:
82,500 - 3,000 = 79,500 港元
那么2024/25年度的暂缴税为:
应评税利润100万*税率8.25%=82,500港元
最终需支付的总额为:
2023/24年度最终评税额为79,500 + 2024/25年度暂缴税额为82,500 = 162,000港元
例2:应评税利润超过200万港元
若香港公司B申报2023/24年度应评税利润为港币300万元,未抵销任何远期亏损,且该香港公司并无任何关联实体,则利得税计算如下:
应缴税费:
应评税利润200万*税率8.25%=165,000港元
应评税利润100万*税率16.5%=165,000港元
应缴税金总额:165,000 + 165,000 = 港币330,000
减:
2023/24年度减税(最高港币3,000元)
2023/24 年的最终税务评估为:
330,000 - 3,000 = 327,000 港元
那么2024/25年度的暂缴税为:
应评税利润200万*税率8.25%=165,000港元
应评税利润100万*税率16.5%=165,000港元
应缴预缴税款总额:165,000 + 165,000 = 330,000港元
最后,需要支付的总金额为:
2023/24年度最终评税额为327,000 + 2024/25年度暂缴税额为330,000 = 657,000港元
例3:如果有结转损失,可以抵销
若香港公司C申报2023/24年度应课税利润为50万港元,2022/23年度亏损为10万港元,而该香港公司并无任何关联实体,则利得税计算如下:
应评税利润:港币500,000元
减:
2022/23年度亏损港币100,000元
抵销亏损后的应评税利润:
500,000 - 100,000 = 400,000 港元
应缴税费:
应评税利润及亏损抵销 400,000* 税率 8.25% = 港币 33,000 元
减:
2023/24年度减税(最高港币3,000元)
2023/24 年的最终税务评估为:
33,000 - 3,000 = 30,000 港元
那么2024/25年度的暂缴税为:
应评税利润500,000*税率8.25%=港币41,250元
最终需支付的总额为:
2023/24年度最终评税额为新台币30,000元+2024/25年度暂缴税额为新台币41,250元=港币71,250元
10. 香港公司申报利得税
一般情况下,香港税务局会在每年四月的第一个工作日大量发出利得税报税表。 香港公司收到利得税表后,需要尽快进行会计审计和税务申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填好的利得税表及相关证明文件(审计报告)反馈给香港税务公司时期。 局。
香港税务评估小组将根据相关文件进行评估。 如果香港公司需要缴税,将会出具税务评估函。 香港公司收到税务评估通知后,必须遵循税务评估通知中的指示。 在通知中指定的日期或之前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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