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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2 22:00

领导干部要认识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制清单制度的主要特点

2023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当了解和遵守的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推动领导干部学规矩、学法。 、遵守法律法规提供了重要的制度起点,对于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紧紧围绕“应该知道、应该满足”的基本要求,创新性地将名单制度纳入领导干部学规矩工作中,作出明确具体的制度安排,强化刚性约束,并具有以下主要特点。

一、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强调领导干部要“带头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 在此过程中,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系列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方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了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发展。推动中国特色法治建设迈上新的历史高度,为建立“领导干部要懂懂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制清单制度”奠定了基础,这是“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也是“法治”的灵魂。意见”。

第一,《意见》的制定和出台,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他深刻阐明领导干部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 和重大的责任。 从“一五”到“八五”法治宣传规划,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始终坚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对象,地方各部门积极探索创新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 但仍有不少领导干部的罪行被曝光后,表示自己在任职时不学法、不懂法,触犯了法律。 人民网曾总结贪官《自白》十大经典台词,“不懂法”位列第一。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让领导干部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社会。” 《意见》的制定和出台,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这一重要举措,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关键少数”的坚定决心和法治意识。 也体现了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的必要性。 要求和基本经验。

二是《意见》贯穿习近平法治思想。 习近平法治思想像一条红线贯穿《意见》。 《意见》许多内容和要求直接源自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本质。 《意见》在“总体要求”中强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学习要点”中,“习近平法治思想”列第一位; 《工作措施》的提出,都是领导人近年来的思考。 干部学规法制工作实践经验的总结,也是下一步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的制度保障。

第三,《意见》明确提出“要把学习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必修课”。 《意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各类领导干部学习的首要着力点,是应知之事、应做之事的最基本内容。 《意见》特别强调,领导干部“带头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 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工作,切实做到学起来、信起来、传到、践行。 “学深”,就是深入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基本精神,抓住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做到全面领悟。 “信”,就是不断增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培育社会主义法治信念,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广宣”,就是带头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广为传播,教育引导人民。 “践行”,就是自觉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本地区、本部门法治建设,善于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切实转变法治观念。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生动实践。

2、注重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衔接协调,强调“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规、学规、遵守规矩、用规矩,带头尊重规矩、学习规矩、遵守规矩”法律。”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原创性贡献。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理念。中国特色的法律体系”,明确要求形成完整的党内法律体系。

第一,把学术规律和学习方法有机结合起来。 《意见》注重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衔接协调,推动领导干部学法规学一体。 文件名称中并列“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 在“学习重点”中,“党内法规”单独列出,放在“国家法律”之前。

第二,把尊重规则和法律放在第一位。 “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又一原创贡献,体现了我们党对法治认识的不断深化——深入人心、深入人心。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治素质,首先要解决领导干部尊法问题。只有心中尊法才能做到依法办事、遵守法律,只有铭刻在人心的法治,才是真正牢不可破的法治。 把尊重法律放在第一位,不仅需要理解法律,更需要认同法律。 同时,尊重法、学法、守法、用法是一个有机整体,环环相扣。 其中,“尊重法律”是关键,解决“信仰”问题; “学法”是基础,解决“知”的问题; “遵法”、“用”是目的,解决“行”的问题。 只有四者相辅相成、相辅相成,才能实现“知、信、行”的统一,实现从认知到认识、从认识到行动的转变。

三、尊重规则、学习规则、遵守规则、尊重法律、学习法律、遵守法律、运用法律的过程成为深刻认识“两个建立”决定性意义的过程坚决做到“两个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着力运用以党章为基础的党内法律体系和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树立和巩固了以党章为基础的党内法律体系和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习近平在党中央和全党核心地位,确立和巩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 领导干部学规矩法的过程,就是深刻领会“两个立项”的决定性意义,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领导干部遵纪守法、适用法律,就是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与国家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多少部_国家关于安全的法律_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多少部

3、明确目标是增强法治观念、提高法治思维能力、遵守党规和国家法律,强调“善于运用法律思维、运用法律手段”计划和促进工作的方法。”

《意见》明确提出,“以增强法治理念、提高法治思维能力、遵守党规和国家法律为目标,建立健全党规和国家法律清单”。领导干部应该了解和理解的国家法律。” 这是多年来领导干部学规矩法的经验总结。 这是多方面的共识,为领导干部学规矩、学法制定了更加精准、科学的目标。

一要深刻领会法治精神。 是领导干部学习规章制度、掌握党规和国家法律基础知识的基础。 但更重要的是增强法治观念,提高法治思考能力,最终遵守党规国法。 这就要求领导干部在学习规章制度时不仅要学习法律条文,更要了解和把握法律条文背后的法律精神,知其然、知其所以然,从而增强决策意识和办事意识。依法。 为此,在每一类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中,《意见》在列举具体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同时,也明确了领导干部应当学习的法律原则和法治精神。掌握。 比如,在强调认真学习刑法的同时,还要求深刻理解犯罪法定刑、犯罪者适用法律平等、犯罪法定原则等刑法基本原则。对犯罪行为给予适当的惩罚。 在强调认真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的同时,还要求对法治行政有深入的了解。 、管理合理、程序正当、高效便捷、诚信为本。 要坚持诚实信用、权责统一等行政法基本原则,牢固树立法定权力、法定职责必须履行、未经法律授权不得履行等法治理念一是强化依法行政意识。

二是牢固树立法治基本理念。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每一位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力由法律决定、权力依法行使等基本法治理念” ,彻底抛弃人治思想和上位意识,决不搞言出必行的做法。 法律,有制止法律的权力。”树立宪法和法律至上的理念,就是坚决维护宪法权威,使之成为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体的根本行为准则。党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公民个人,即始终保持对宪法和法律的尊重,始终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行事。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任何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将被追究责任,这意味着领导干部无论职位高低,都必须追究责任。无论你的级别有多大,贡献有多大,一切都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守法没有特权,执法没有例外。 树立权力法定、依法行使的理念,要求“把权力关进机构的笼子里”,依法设置权力、规范权力、限制权力、监督权力,强化依法行政。承担法律责任,在法定范围内,遵守法定程序。 对各项国家任务的认识和能力,了解权力从何而来、界限在哪里。

三是着力提高法律思维能力。 法治思维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的思维方式之一。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要强化治国理政理念,提高运用法律思维和法律方法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的能力”。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 在党的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再次把法治思维等七大思想作为前瞻思维、统筹谋划、统筹全局的科学思维方法。促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发展。 法治思维是基于法治的内在特征和法治信念认识事物、判断是非、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 法律思维的本质是规则思维。 规则思维具有确定性、可预测性和执行性等特点,是人们对事物理性预期的体现。 我们之所以强调法治要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固基础、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是因为法治是一种能够根据社会利益和需求的多样性来调节的规则。法律权利、义务和责任的一致性。 应对未来道路上的不确定性的法律可预测性。 法治方法是与法治思维密切相关的命题,是法治思维对人类行为实际作用的外在表现。 要求放弃一些不符合法治要求、旧思维模式下形成的做事方式,比如信任关系、想办法做事等。 法律思维和法律方法是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思维方式。 重视法治思维,标志着我们党对党的执政规律、依法治国、领导干部素质能力建设的认识提高到新的高度。

那么,如何提高法律思维能力呢?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领导干部提高法制思想和依法办事能力,关键是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要遵守法律、重视程序,法治的第一要求。第二,要牢记法定的职权和职权,明白权力从哪里来、界限在哪里,做到法律责任必须履行,未经授权不能履行。三是保障人民群众权益,这是法治的根本目的;四是接受监督,就是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监督也是对领导干部的制度保障。正确行使权力。“守法、重程序,是指领导干部决策、办事,有法律规定的,就必须遵守; 法律没有规定的,遵循法治原则、法治精神。 重大决策时要严格按照程序,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既听得懂,又要听得懂,防止出现“凭脑子、保胸部、走人”的现象。 牢记法定权力,要求领导干部在法定范围内行使权力,不得越权。 近年来,各地普遍实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 按照职权法定的原则,对各项行政职权及其依据、行使主体、操作程序、相应责任等进行梳理和调整,并以清单的形式明确列出。 ,向社会公布,目的是明确权力边界,严格责任和权限。 之所以要保障人民权益,是因为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依法保障人民权益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依法。 这就要求领导干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依法治国贯穿于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意愿、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的全过程。 接受监督要求领导干部时刻牢记权利伴随责任、权力使用受到监督。 法律之外没有人拥有绝对的权力。 他们必须把自己置于监督之下,习惯在“探照灯”下工作。

4、围绕“该懂什么、该懂什么”对领导干部学习规章制度工作作出制度安排,强调“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行动”。

制定领导干部学习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要紧扣“该懂的、懂的”,从实际出发,着力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和法制思维,着眼于党内基本骨干——党的法规和国家法律,要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区分不同情况,不宜太细、太复杂,防止流于形式。 《意见》围绕“应该知道什么、应该做什么”,系统解决了领导干部该学什么、怎么学、取得什么成效等基本问题。

首先,围绕“该知道什么、该知道什么”明确学习要点。 据统计,截至2023年7月,党内有效的党内法规共有3826项。 截至2023年9月,我国有效法律298件,行政法规599件。 党内法规、法律如此之多,领导干部全部学习掌握既不现实,也没有必要。 据此,《意见》从两个角度明确了领导干部的学习重点。 一方面,明确了全体领导干部都应该了解、理解的党规和国家法律。 主要有五个方面: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章、宪法、民法典、刑法。 这是全体领导干部学习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最大公约数”和“最低口径”。 另一方面,明确了领导干部根据工作需要学习的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 主要包括根据工作需要学习党的组织条例、党的领导条例、党的自身建设条例、党的监督保障条例; 根据工作需要,研究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推动高质量发展相关法律、行政法、其他与履行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等。据统计,国家安全法内部有35条。 《意见》直接列出的党内法规和35部国家法律; 总体列出了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相关法律、社会治理领域法律等14类法律。

二是围绕“该知道的、该知道的”提出工作措施。 《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从实际出发,区分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准确认识和把握应知应达的要求,抓住重点、突出重点,充分考虑工作需要学习效果,合理编制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进一步细化和明确领导干部学术法规和法律的内容。 特别强调,中央和国家机关要牵头制定“文章”清单,发挥引领作用。 各地区、各部门领导干部要了解、了解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 与《意见》一道,形成完整、科学、有效的清单体系,推动领导干部学规矩、学法的各项要求。 执行。 《意见》明确要求,领导干部要把了解党的法规和国家法律纳入干部教育体系,把了解党的法规和国家法律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内容(各级党组织)。 各级党校(行政学校)教学内容和领导干部岗位培训、岗位培训必修课程,保证了培训时数和培训质量; 结合工作实际,包括政府常务会议规章制度学习、单位领导班子会议前学习规则等重要内容。 《意见》强调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激励机制,落实和完善领导干部年终法制报告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和评价,纳入考核和对干部的评价,使其成为刚性约束。

三是围绕“该知道的、该知道的”加强学习成果转化。 学习的目的都是为了应用,学习规则和方法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应用。 学术法规研究必须与实际应用相结合,坚持以学促行、以干检验,以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实际结果作为衡量和检验的主要标准。学术法规和法律的有效性。 目前,党政主要领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等体制机制已普遍建立。已确立的。 许多中央国家机关牵头开展法治机构建设,制定法治产业建设评价指标体系,落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这些措施有力地促进了领导干部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