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乡村振兴局关于申请贵州省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助学金的公告
脱贫户、脱贫风险户、突发性严重困难户在校学生:
根据《省乡村振兴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贵州省“雨露计划”的通知》(千祥镇[ [2021]第56号)贵州省“雨露计划”助学金每学期发放一次,每次发放金额为该学年补助标准的一半。关于申请“玉露计划”学生的有关事项现将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补助资金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一)脱贫户(含脱贫户、不稳定户)学生:2024年春季学期就读中等职业院校三年级(含全日制)次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并具有全日制学历。 具有学历、瓮安县户籍的在校学生(含在校期间实习的学生)。
(二)贫困户和特困未脱贫户学生:2024年春季学期,中等职业院校(含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教育)学生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和在高等职业院校(含全日制普通院校、高职院校、技工院校)就读并具有正式全日制学历教育学生身份的学生和翁安县户籍(含在校期间实习的学生)。
2.资助标准
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标准为1900元/生/学年,春季学生资助标准为950元/生/半学年。 高职学生资助标准为4500元/生/学年,春季为2250元/生/半学年。
三、补贴办法
符合“玉律计划”助学金条件的在校学生,无论在哪里就读,均须在居住地按学期申请“玉律计划”助学金。 学生资助资金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卡”(“个人社保卡”,需开通金融功能)直接发放到群众手中。
四、审核发证程序
(1)提取名单:县乡村振兴局从国家防贫监测信息系统中提取中等职业学校三年级就读的脱贫户(含脱贫不稳定户)和风险户因贫困、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的学生,已标注本学期学籍信息。 已脱贫的贫困户名单,将获得中等职业学校和高职学校的学生名单,并下发至各乡镇。
(二)整理填写报告:组织学生填写《贵州省“玉律计划”助学资助学生入学确认书》和《贵州省“玉律计划”助学申请表》,由省政府审核并盖章学校再报乡镇和乡村振兴局审核并盖章。 户籍村(居)委会、乡镇收集学生证、户主身份证、《个人社保卡》复印件,汇总补贴清单,报县乡村振兴局。
(三)名单公示:最终补助名单在学生村(居)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同时公示不少于10日后确定。
(四)补贴发放:学生补贴每学期发放一次,由县财政局根据补贴清单通过“个人社保卡”发放给群众。 春季学期助学金将于6月30日前完成。
五、相关要求
一是请符合条件的本县脱贫户、贫困户、特困户学生按照规定时间和申请程序提出申请。
二、申请“雨露计划”助学金的学生和学校必须对所提供或出具的相关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严禁欺诈行为。 一经发现,将追回补贴资金,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符合2024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助学条件的学生,须于2024年5月10日前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乡村振兴移民工作站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瓮安县乡村振兴局
2024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