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不同类型的企业和不同类型的股东
已经是年底了。 经过一整年的努力,公司业绩还算不错。 一切费用都消除后,老板们终于可以分钱了! 企业资金共享,也称为股息,是企业处理税后利润的一种方式。
这里讨论的企业不包括个体户,因为个体户不属于企业类型。 从本质上讲,个体户可以等同于自然人。
然而,公司盈利后,这笔钱如何分配,如何纳税?
不同类型的公司和不同类型的股东有不同的股息
我们可以将企业分为四类:上市公司、普通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共四类。
同时,我们可以将企业的股东分为4类: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自然人。
我们不考虑合伙企业的嵌套结构,只考虑自然人控制的合伙企业,因此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可以归为一类。 由于层层嵌套的伙伴关系,最终可能没有真正的受益者。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以下不同的情况。
不同业务类型和股东类型的股息
2 上市公司
我们这里讨论的上市公司股票是指我们从二级公开市场获得的未上市原始股票。
2.1 股东为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六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股权投资收益,属于免税收入。
免税需要满足三个条件:居民企业、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2个月以上、直接投资设立的企业。
有限公司也可以像个人一样购买上市公司的股票,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机构。 公司购买上市公司股票从事交易性金融产品的买卖。 如果公司分配股利,根据上市公司股利分配原则,持有12个月以上就是免税收入。 如果持有12个月以内,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不是免税收入。
例如:巴图餐饮公司老板巴图先生利用自己的公司,利用业余时间开设了一个股票账户,买入了100万股股票。 2023年,累计获得上市公司分红5万元(持有期限不满1年)。 但2023年,公司餐饮业务亏损3万元。 这样巴图餐饮公司共获利2万元。
因此,巴图有限公司收到股息后需要缴纳所得税:20000*5%=1000元
2.2 股东为个人或合伙企业
同样,从上市公司收到的股息并持有超过12个月是免税收入。 如果持有在12个月内,则需要缴纳所得税,并且不被视为免税收入。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从被投资企业取得股息红利时,按照“个人所得税”项下股息收入20%的税率征收税率。 由于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征收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一种渗透机制。 也就是说,企业本身没有所得税,但企业本身是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人。 同时,投资者取得的股息红利不与企业生产经营个人所得税一并征税。
例如:巴图餐饮中心本年度收到某上市公司分红10万元(持股期限不满12个月)。 股息单独征税,税率为20%。
因此,巴图餐饮中心收到股息后,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如下:*20%=20000元
2.3 股东为个人
一般来说,个人接受上市公司股息红利时,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但中国特色的股票市场也催生了中国特色的股利制度。
接受上市公司股息的个人所得税
首先,个人取得的股息红利税率为20%。 持有股份超过一年的,暂免征税。 如果持有股份一个月到一年,税收减半。 持有股份不足1个月的,按正常税率征税。
这个时间节点是从我们买入到卖出的时间,而不是分红后的持有时间!
国家也在鼓励我们散户进行长期价值投资! 短期内不要买入或卖出。
3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的股东可分为三大类:有限公司、个人/合伙企业、自然人。
3.1 有限公司
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六条规定,居民企业直接投资设立的股息红利免税。 由于它们是非上市公司,因此没有12个月的持股要求。
但让我扩展一下,什么是直接投资? 如下所示:
直接持股和间接持股
左侧股权结构图中,巴图从烧烤中获得的股息、红利为直接投资收益; 右边的股权结构中,巴图通过吉吉合伙间接获得了烧烤店的股息,所以这是间接持股,并不是免税收入。
所以大家都有疑问。 持有股份的有限公司的股息是免税的,但这笔钱不会进入个人的口袋。 难道没有必要吗?
我们以一家烧烤店的股权结构为例。 其股东为集集馄饨和泰迪熊。 2023年,烧烤店盈利不错,利润总额200万。 这时候泰迪熊要去分红,巴图先生却不想分红。 因为巴图先生暂时不需要钱。 不过,巴图先生并没有直接持有烧烤店的股份。 这时候他就可以把股息分配给集集馄饨店,而且股息是免税的。 巴图先生暂时不需要缴纳个人股息税。
这样就完美解决了分红问题! 如果你愿意的话可以分割,并且暂时免除股息税。
3.2 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个人或合伙企业获得股息等股权投资时,需要到达最终自然人。 投资者就股息收入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企业从事投资、经营活动的,需按生产经营收入的5%~35%缴纳个人所得税。 符合政策的创业投资基金注册后可享受20%的税率。
2001年1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条例执行标准的通知》(国税函[2001]84号)“二、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关于外商投资利息、股息、红利征税问题》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收入,而应计入企业所得税。个人投资者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单独核算,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取得股息的规定
但事实上,过去几年,大量企业将独立企业、合伙企业取得的股权投资收益作为生产经营收入进行申报。 因为2021年之前,独立公司、合伙企业可以享受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核定征收政策。 经评估后,个人收入不超过3.5%。 过去,很多明星、主播工作室都是通过这种方式避税的。 不过,目前股权投资、明星主播等已被禁止征税,但其他行业在部分地区仍可享受征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