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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9 22:03

大雅圣象收到深交所关注函,要求澄清大额跨行业投资的合理性等问题

新京报讯(记者 郑明珠)1月11日,深交所向大亚盛祥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大亚盛祥”)发出关注函,要求其说明大跨度交易的合理性。行业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投资决策是否审慎、是否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是否存在炒作概念和热点等,应向深交所提交相关说明材料于2024年1月19日前交换并公开披露。

2023年12月30日,大亚盛祥披露《关于投资新建铝板带材及电池箔项目的公告》称,拟于2023年投资新建年产12万吨铝板带材及电池箔项目。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 万吨级电池箔项目总投资约21.4亿元,建设工期20个月。 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项目投产后,大亚盛祥控股股东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亚集团”)可能向该公司采购铝板带材,构成关联交易,电池箔大亚集团经营的业务将与公司形成竞争。

深交所要求大雅圣象核实以下事项。 一、公司主营业务为木地板、人造板的生产和销售,铝带材、电池箔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联。 2023年三季报显示,大亚盛祥货币资金余额为24.95亿元,该项目总投资达21.4亿元。

深交所要求大亚盛祥考虑铝板带、电池箔相关的技术壁垒、竞争格局、在建产能、下游需求等整体市场状况,以及公司对上述项目的人员、技术、客户储备等情况以及上述项目是否涉及行政审批。 及进展情况,并补充说明公司大额跨行业投资的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投资决策是否审慎,是否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是否存在炒作和热点问题。

大亚集团实际控制人_亚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亚实公司

同时,深交所要求大亚盛祥结合其流动性情况、现金流情况、资金周转情况,就本次大额投资是否会对公司主营业务产生不利影响提供补充说明。 深交所还提到,相关规定要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采取措施避免或消除与公司的同业竞争。 深交所要求大雅圣象就本次投资是否符合上述规定作出补充说明。

鉴于上述问题,深交所要求大雅圣象董事说明是否对本次投资进行了充分的尽职调查,是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的规定。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第3.3.8条“董事会审议重大投资事项时,应当认真分析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和投资前景,充分关注投资项目是否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相关,资金来源安排是否合理。 、投资风险是否可控以及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深交所要求大雅圣象就上述问题提供书面说明,并于2024年1月19日前向深交所提交相关说明材料并向社会公开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王琳编辑

校对刘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