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1.国家发改委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实施报国务院审批批准。
二、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涉及范围广、可能造成社会稳定问题的重大决策事项。包括涉及征地拆迁、农民负担、国有企业改制、环境影响、社会保障、公益事业等重大工程建设、重大决策等对社会稳定影响较大的重大决策事项,决策前必须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一)对社会不稳定重点地区的建设项目进行风险评估;
(二)涉及土地、房屋征用的建设项目;
(三)在项目规划、环评公示阶段发生且尚未解决的社会不稳定问题的建设项目
;
(四)在人口稠密地区建设,对周边居民生产生活有一定影响的建设项目;
(五)项目单位应加强审批前的风险前研究工作(审批),以及其他可能造成社会不稳定的建设项目,经事前判断和判断。
02
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范围
(一)涉及政府投资项目的决策;
(二)涉及公共设施建设的决策;
(三)涉及城乡建设和土地利用规划;
(四)涉及征地、拆毁房屋的;
(五)涉及公用事业价格调整的;
(6)与城市发展和管理有关的决策;
(七)涉及国有企业改制和事业单位改革;
(八)教育、医疗、保健等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九)涉及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
(十)涉及举办大型活动的决定;
(十一)各级党委、政府、维护稳定的部门认为有必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其他事项;
(12)立法决定应依照法定程序执行,不得进行此类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