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综合 > 正文
2024-04-23 13:12

注意! “异地配资”涉嫌刑事犯罪!

介绍

对于炒股、期货的投资者来说,“场外资金配置”这个词一定不陌生。 以前监管不强的时候,场外资金配置的高杠杆曾经帮助了不少投资者致富。 但凡是有涨有跌,在经历了A股“千股跌停”的惨痛教训后,国家监管部门陆续出台了各类监管文件和措施来规范证券期货市场。 但俗话说,哪里有利润,哪里就会有人铤而走险。 在当今的证券期货市场上,场外资金配置行为仍然十分盛行。

今天,杨璐就跟大家聊聊场外资金配置的行为及其涉嫌犯罪,希望投资者规避风险,资金配置者尽快停止。

01

什么是场外融资

“场内”和“场外”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分类。 一般来说,证券公司的融资融券业务称为场内资金配置,其他资金配置活动称为场外资金配置。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5年发布的《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融资融券业务是指向客户融出资金为他们购买证券或借出证券供他们出售,以及 收集抵押品的商业活动。 第三条 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必须经中国证监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 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券公司不得向客户提供融资融券业务,不得为客户与客户之间、客户与他人之间的融资融券活动提供任何便利和服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19年印发的《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规定,场外配资是资金出资方、资金引入方三方联系以及证券公司营业部。 资金配置公司利用计算机软件系统的二级仓储功能,将自有资金或以较低成本融资的资金借给投资者。

02

场外资金配置中的虚拟盘

场外融资按照其交易的真实性可分为真实交易和虚拟交易。 虚拟交易是指融资公司接受客户委托后,并不将客户的订单下达交易所,而是在融资公司提供的模拟交易中进行。 对于系统内交易,资金并不实际进入股票市场,配资公司也不实际提供配资资金。 而是通过软件输入相应金额的资金,根据虚拟交易情况进行资金结算。 盈利模式是收取高额配置利息。 、通过操纵交易系统与客户对赌或挪用客户资金。

03

场外资金配置中的“实盘”类型

(一)借贷账户模型

是指投资者作为账户和资金出借人,提供其证券账户和配置资金,配置公司作为中介,赚取配置利息差。 客户将保证金和其他本金转入投资者的账户。 融资公司根据资金配置协议约定警戒线和清算线,并负责对客户的交易进行风险控制和监控。 当合约到期或达到清算线时,三方协议终止。 。

(2)系统仓储模式

资金配置公司开户后,通过配仓软件划分仓位,根据客户提供的保证金进行资金分配,资金分配给客户后移交二级账户(子账户、虚拟账户) ,资金配置公司将设置预警线和平仓线,监控客户股票投资交易并及时止损。 客户通过融资公司提供的客户系统账户买卖股票。 交易指令首先发送至分仓系统,分仓系统再委托证券公司通过一个或多个证券账户进行下单。 资金配置公司不仅收取资金配置利差,还收取交易佣金或手续费。

(三)信托资金配置模型

信托模式场外资金配置通常是资金配置机构与信托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结合各自优势,为二级证券市场投资者提供结构性证券投资产品和投融资服务。 例如,通过设立结构性证券投资信托或伞式信托进行资金配置,信托产品设立后,资金配置方也会通过分账方式将子账户交给客户进行投资交易。 这种结构化、伞式信托方式仍然违反账户实名制等管理规定,也是非法证券业务。

04

场外资金配置的危险

(一)扰乱资本市场,放大资金成本和交易风险

场外资金配置放大了收益和本金的波动。 一般投资者在场外配资时需要保证自有资金,同时还需要承担较高的利率; 杠杆越高,风险就越高。 主要风险在于杠杆率、资金配置期限、保证金比例以及持股本身的波动性。

期货代客操盘合法吗_期货帮客户操作违规_代客炒期货可能违法

市场短期内难以预测,通常的资金配置是以天或月为结算周期单位。 短线资金在股市博弈,盈亏概率基本相同,风险极大。 股票异地配资严重扰乱资本市场正常秩序,损害投资者利益。 合法利益。

(2)被骗风险增加

由于融资融券业务的本质是杠杆交易,为了控制交易风险,证监会要求证券公司对开办该业务的客户设定一定的门槛要求。 场外融资是指绕过证券公司,不具备经营证券、期货业务的资格,场外融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场外资金参与者将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和责任。 简单来说,场外配资是一种在监管之外借钱进行投资的活动,参与者的资金不受保护。

例如,有一个虚拟盘资金配置案例:通过微信股票交易群发布高限额、高杠杆的资金配置信息来吸引客户,吸引客户在平台上配置资金进行股票交易。 但事实上,客户的股票买卖指令并没有真正进入证券市场,而只是记录在融资平台上。 融资平台根据股市行情计算客户交易的盈亏,让客户相信自己是在进行真实的证券交易。

(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操作手法

在实际操作中,存在诸多违规风险。 实际上,场外资金配置者将一定数量的资金转入由在线贷款或金融科技平台管理的账户。 平台有客户密码,可以使用资金。 这很容易形成资金池,很容易导致非法活动。

05

场外资金配置涉嫌刑事犯罪

(一)非法经营罪

依据是刑法第225条第3款,“未经国家有关机关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 违反国家规定,以委托理财名义开展证券业务,吸收他人投资、划拨资金,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构成非法经营罪。 存在非现场配资情况的,应当根据投资者投入的本金和配资金额,即委托交易金额确定违法经营金额,并以此作为判断情况的依据。

引发这一犯罪的关键是:

(二)诈骗罪

场外资金配置平台或个人提供资金配置时,使用第三方交易软件进行虚拟盘操作。 本质上不存在实际的资金配置行为,也不存在实际的证券期货交易业务,例如平台操纵交易软件,或提供反向操作建议、限制提现等,以占有投资者资金为目的非法占有。

引发这一犯罪的关键是:

(三)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

背离市场自由竞争和供求原则,利用场外资金配置集中资金,人为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虚构证券、期货交易价格、交易量,诱导他人参与证券、期货交易,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

引发这一犯罪的关键是:操纵(诱导建议+反向交易)

(四)其他犯罪行为

除上述三种最常见的犯罪外,场外配资活动还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编造、传播等罪名。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引诱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等。

上述密集的刑法打击,不仅表明非法集资行为仍屡禁不止,也表明了官方监管部门的态度。 杨璐在此提醒投资者,一定要通过合法渠道参与股票、期货交易,自觉远离和抵制场外配资违法行为。

参考

[1] 梁婷,周玉波. 代客股票交易及场外资金配置的认定及特别严重情节[J]. 人民司法,2022,(29):44-47。 DOI:10.19684/ki.1002-4603.2022。 29.012。

[2] 刘焕一. 场外资金配置刑法规制研究[J]. 犯罪研究,2022,(02):88-95。

[3] 任志伟,庞正. 浅谈场外资金配置活动的刑法规制[J]. 中国检察官,2021,(16):35-38。

[4]梁思源. 严厉打击场外配资违规操作案件[J]. 检察工作,2021,(21):46-47。

如果您觉得文章不错,请点赞、收藏、转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