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基本事实
2022年4月8日,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高新区市场局”)接到国家12315平台举报称,涉案当事人抖音网店违规使用“全网最低价”、“全网最低价”。 “市场最低价”的口号,这种行为涉嫌违法。 2022年4月25日,该案立案侦查。 2022年5月9日,高新区市场局依法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调查。
经查,涉案当事人在抖音平台上的一家自营网店销售家具,并在网店平台上发布广告。 广告中的标语含有“市场最低价”、“全网最低价”等字样,且使用绝对用语。
当事人在抖音商店使用绝对用语进行促销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三款:“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的'”“最佳”等条款”的规定。
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且当事人在浏览量少、浏览量少的自营网店发布广告,他在接到举报后第一时间纠正了违法行为,并及时停止发布。 非法广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必须有事实依据,与行为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违法行为情节轻微,及时纠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较轻并及时纠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以及《石家庄市对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的指导意见》(石家庄建发[2021]58号)及其非行政处罚清单第一条的规定: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广告使用“全国”、“最高级”、“最好”等词语,但在广告主自有经营场所,属首次违规,不影响消费者决策。 高新区市场局不会对当事人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发布广告时严格按照《广告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2. 焦点分析
本案中,当事人在抖音网店的促销行为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直接或者间接利用一定媒体、形式进行“介绍其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活动,适用本法的规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适用范围。 当事人在广告中标注“全网最低价”、“全市场最低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的规定。抖音商店。 当事人的上述违法行为,主要是法律意识淡薄造成的。 执法人员法制教育通过后,高度重视此事,立即配合整改,深入开展自查自纠。 就本案而言,当事人违法行为首次,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纠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和《石家庄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的有关规定,根据《行政处罚指导意见》,高新区市场局不对当事人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三、案例启示
本案中,执法部门严格按照《石家庄市关于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的指导意见》的规定,责令改正并作出不予处罚决定,充分发挥了体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同时,通过发布《不予行政处罚决定》,既维护了法律的权威,提高了企业守法意识,又为帮助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