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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7 04:20

没有携号转网,手机、平板……西安50余人被骗 →

我接到一个“电信销售员”的电话,他声称销售机顶盒,并提出免费赠送我一台平板电脑。 见面后,他们先查看信用报告,然后“授信”、“冻结”花呗余额……

出于对电信公司的信任,不少西安市民听从了骗子的要求,一步步落入陷阱。 却发现不但机顶盒无法正常使用,而且自己的支付宝账户里还多了一笔2880元的分期账单。

自称“电信推销员”销售机顶盒并赠送平板电脑

查了信用报告后,我在支付宝上刷了2880元。

3月14日,西安市民周先生接到电话。 该自称电信公司销售人员在销售机顶盒时表示,只要4年内继续使用电信网络,不换网,不仅机顶盒免费,但也会赠送平板电脑作为礼物。 电脑。

“我的电话号码已经用了很多年了,我觉得这个活动更划算,所以就同意了。” 周先生说,下午,业务员来到他家安装机顶盒。 “他说要先查一下我的支付宝信用报告,然后提出,为了防止网络转账,需要冻结支付宝里的2880元,然后每月退还60元话费。” 周先生说。

随后,销售人员拿出一份《宽带机顶盒业务受理单》,让周先生填写。 记者看到,这份商业文件上没有印章或签名。 其称,具体业务为:预存款/支付宝授权花呗,限额2880元,每月退款60元,授权48个月,赠品为“索立信”。

“没想到没几天机顶盒就坏了。我给销售人员和售后人员打电话,但联系不上。平板电脑也很卡,我去了数码店里说是翻新机,才值一两百元。”周先生说。 记者通过购物平台将周先生的平板电脑照片发送给索力信旗舰店客服人员。 对方表示,他们不卖平板电脑,也没有周先生的产品。

到了4月,本该退回的电话费却没有退回,周先生的支付宝账户被扣除258元。 经过一番查询,发现业务员所说的被冻结的2880元,已经变成了花呗的12个月分期贷款,每月还本金240元,手续费18元。 “那时我才意识到我被骗了。” 周先生说。

周先生向当地派出所报案,但案件并未立案。 4月24日,华商报大风报记者联系上周先生报案后回应的警方。 对方表示,由于涉案金额不到3000元,从周先生的描述来看,该事件属于虚假营销,并非诈骗。 他建议周Sir,采取法律措施解决问题。

随后,记者查看某APP发现,不少西安网友用同样的套路被扣了2880元花呗。

以“电信回馈老用户”为幌子盗取1680元

陕西电信:如果客户遇到此类问题,建议报警。

在一个维权群里,记者看到,西安有50多人遇到了类似问题。 阎良的王女士表示,3月29日,一名自称是电信销售人员的人打电话说,电信将给她送一份礼物,以回馈老客户。

“前几天我刚刚在电信做完业务,当时售楼处的工作人员告诉我,稍后会有礼物,所以我对电话没有任何怀疑。” 王女士称,她和销售人员商定地点后,对方很快就来了,要求查看王女士的信用报告。 随后,她被要求配合支付宝活动,账户中1680元被冻结。 作为回报,王女士可以获得一个空气炸锅和500元的话费。

随后,销售人员拿出了一份《电信通讯合同协议书》。 本协议乙方为经开电信营业部,并签字盖章。 在协议的空白处,销售人员手写了相关条款,如两年内不得切换网络、注销手机号码、要求支付宝充值1680元、并扣500元话费等。分24期归还。

销售人员离开后,王女士才发现,所谓的“1680元授信”实际上是她花呗账户中产生的1680元分期账单。 “我赶紧联系销售人员,询问谁来还钱,对方说是电信。” 王女士说。

到了4月中旬,王女士发现不但承诺的话费没有退回,而且花呗分期账单还从她的支付宝中扣除了第一期。 “我又联系了销售人员,但对方的电话已经打不通了。” 王女士称,她向辖区派出所报案,但警方认为该事件属于经济纠纷,无法立案。

4月23日,华商报大风报记者带着营业员向王女士提供的《电信通信合同协议书》来到未央路电信营业厅。 工作人员表示,该协议不是营业所出具的,签字印章也不是营业所出具的。 不是他们的。

对于此类事件,中国电信陕西公司工作人员表示,这是有人打着电信旗号进行诈骗。 此前,中国电信曾联合其他运营商向用户发出相关提醒。 如果遇到此类问题,建议顾客及时报警。

律师:利用用户不准备用完支付宝余额涉嫌盗窃

如果用户受骗,因误会而允许用户提取积分,则涉嫌欺诈。

对于此类事件,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山认为:不难看出,肇事者的目的并不是赠送平板电脑、机顶盒,而是窃取用户的支付宝信用。 该人涉嫌盗窃。 该人涉嫌盗窃的关键原因是,作案者利用用户不备,偷偷盗走了支付宝余额2880元。 但如果行为人欺骗了用户,导致用户出于误会而主动让行为人刷掉了支付宝2880元的限额,后来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就涉嫌诈骗了。

赵良山表示,根据盗窃的具体数额,警方可以对肇事者处以治安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和陕西高发[2013]231号《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省、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盗窃罪的意见》根据《关于定罪量刑数额标准的意见》,盗窃罪起判点为2000元。 只要盗窃数额达到2000元以上,就构成盗窃罪。 盗窃数额在2000元以下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