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网红博主@布鲁克林奶王发文称,自己使用多年的微信“文件传输助手”其实是被网友冒充的。 据其公开截图显示,其在2021年向该账户发送过消息、截图等。2月27日晚,该博主发文称,该假账户经投诉后已被封禁。
这件事引起了网友的关注,不少网友抱怨类似的经历。 2月28日,知名公益律师分析“假冒”文件传输助手的人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博主吐槽——用了多年的“文件传输助手”居然是网友冒充的?网名居然是“文件传输助手”。 如果不仔细阅读,很容易将这两个词混淆。
2月26日下午5点,IP地址为安徽的网红博主@布鲁克林奶王在微博发帖称,一名微信网友将自己的网名和头像改为“文件传输助手”,导致其误认为是真正的“文件传输助手”,可以使用多年。
根据博主提供的截图,该网友的网名实际上是“微信传语助手”,最早保存的发送信息和传输文件的时间是“2021年2月6日”。 华商报大风报记者注意到,该网友的网名与“文件传输助手”仅一字不同,“输”与“于”相似。 一不小心就很容易产生误解。
该博主回忆,她加入该网友已经9年了,当时她正在上大学。 当时因为做自媒体,和平台上的商家合作,微信里加了很多陌生人。 这让她误以为微信里多年来有两个“文件传输助手”。 “2015年,当我参加一个活动,把电脑带到投影仪上时,工作人员让我使用文件传输助手来传输文件。我发现有两个人问为什么微信有两个文件传输助手,而对方说不清楚……这一幕我一直记得。”
“这9年来,这个人从来没有发过朋友圈……最近,我在朋友圈看到一个叫‘文件传输助手’的网友发的帖子,我就觉得这个网友很搞笑……”博主描述道,这让她没想到,今年2月26日她发消息时,发现自己使用的“文件传输助手”竟然是这位网名为“文件传输助手”的网友。 “这些年来,我发过各种各样的照片。 包括身份证、银行卡、手持身份证、房产证、自拍视频等私密信息……”
心情担心——博主:对方拒接电话,投诉后涉事账号被封。 “这9年来,他一直默默地看我的信息,没有任何提醒。”
该博主声称自己已向警方报案,但警方表示,该网友没有任何违法行为,派出所也没有技术手段找到该网友本人。 他们建议她联系微信客服。 从附图来看,该警员应为安徽省舒城县公安局城中派出所。
“我的博客第一点是泄露隐私,第二点是仔细思考并提醒其他人。” 该博主称,发现问题后,她多次向该账号拨打视频电话,但对方始终未接听电话。 她还报了警,并通过微博曝光告知对方,但对方没有回复任何消息,也没有删除她的好友。
“我感觉很糟糕,并谴责这种行为。” 该博主称,“这9年来,他一直看着我默默地发信息、发朋友圈,没有任何警告,只是默默地、静静地看着……”事发后,她查了一下,发现对方没有使用她的照片申请网贷,网上也没有找到她的照片。“网上没有流传,但尚不清楚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行为。” ”
2月27日晚7时45分,该博主再次发文称,冒充“文件传输助手”的网友已被封禁。
根据该博主公开图片中的信息,华商报大丰报记者尝试搜索该微信账号,结果是“搜索到的账号状态异常,无法显示”。
各方热议——有网友认为博主本人不小心,也有网友认为多年“跳水”有问题。 不少网友自查发现假冒“文件传输助手”
该博主的帖子引发网友热议。 有网友认为,博主口中的“文件传输助手”的网友其实是“文件传输助手”,长时间向对方发送文件,可见博主不够细心。 据该博主自述,多年来他一直在向对方发送文件。 首次发现线索,但未进行深入核实,导致文件长期被误传给“假”网友的情况。 如果该网友没有利用该博主传播的文件和私人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则该假冒网友不承担责任。 。
也有网友有不同看法,认为该网友“冒充”是故意的,明知可能引起误会,仍将自己的网名改为“文件传输助手”。 该博主长期向该网友发送文件、私人信息等,但对方在收到相关信息时却不愿意提醒,导致个人信息在不知不觉中泄露。 他认为,该网友应该承担责任。
此外,有网友通过自查发现,自己的微信账号中存在“文件传输助手”、“文件投递助手”等假名,并且还向他人传输过文件。 “是博主提醒我才知道的……”
对此,网友@认为,评论区说博主不小心的网友,有受害人犯罪嫌疑。 曾经有一段时间,网上很流行把网名改成“文件传输助手”,但很多人都是从朋友那里收到的。 如果文件或信息被误传,他们会立即解释清楚,然后将网名改回来,而不是长年监视对方的个人信息。
公开信息——网友将话题改名为“文件传输助手”已经近10年了。 曾传“助理是真人”,微信团队公开辟谣
公开资料显示,2015年左右,有网友在网络平台公开发帖,称自己将网名改为“文件传输助手”后,收到好友发来的文件、信息等,引起网友关注。
据中新网2018年6月4日报道,有网友反映,将自己的微信名和头像改为“文件传输助手”后,自己的生活充满了奇迹。 原来,不少网友习惯在微信的“文件传输助手”上传输私人信息,其中很多都涉及隐私。 不过,一不小心,可能就传给了“文件传输助手”网友。 如何预防呢? 记者尝试更改真正的“文件传输助手”的名称,以防止误传,但手机版不行,PC版可以。
2019年,有网友发帖冒充“文件传输助手”。 他称,他将自己的微信头像和昵称伪装成“文件传输助手”。 由于微信昵称的限制,我只改成了“文件传输助手”。 我从朋友那里收到了很多文件和信息。
假冒“文件传输助手”造成的错误有很多。 2023年6月下旬,“微信文件传输助手背后有真人”的谣言迅速传播。 也有网友声称自己被“文件传输助手”删除了……评论区里,有网友提醒警惕“冒名顶替”的文件传输助手。 6月27日,“腾讯微信团队”公开辟谣称,“抱歉,没有找到这样的人,你发给‘文件传输助手’的小秘密只有你自己知道。”
2024年2月28日,华商报大丰新闻记者尝试将微信网友改为“文件传输助手”,被提醒“操作不成功,请修改或稍后重试”。 随后,我尝试将网上名称改为“文件传输助手”、“文件传输助手”等,但也未能成功。
律师分析——假冒“文件传输助手”恶意接收他人隐私信息或面临行政拘留等处罚,情节严重或涉嫌犯罪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山认为,微信的“文件传输助手”一般用于在多个设备之间传输文件,内容只有传输者自己知道,相对私密。 如果行为者人为迷惑公众,冒充“文件传输助手”获取他人隐私信息,并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允许发送者发送其私密内容,这将侵犯他人的隐私权。 关于侵犯隐私权,《民法典》第103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通过刺探、侵入、泄露、披露等方式侵犯他人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与平静以及他不希望他人拥有的私人空间、私人活动、私人信息。知道。 此外,民法典第1033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拍摄、刺探、窃听、泄露他人的私人活动,不得处理他人的隐私信息,或者以其他方式侵犯他人的隐私权。 他人隐私权受到侵犯的,受害人可以依照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等民事责任。
赵良山强调,本案中恶意接收他人隐私信息的本质是窃听、窃取。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偷看、偷拍、窃听、传播他人隐私信息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或者处500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对此,受害人可以向警方报案,警方将根据情况给予相应处罚。
赵良山表示,如果情节严重,行为人可能涉嫌侵犯公民信息。 如果利用他人隐私信息从事诈骗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则涉嫌诈骗等犯罪。
赵良山建议,如果网友发现自己的信息被冒名顶替者接收或泄露,可以先向微信平台举报,要求平台采取封号措施。 然后他们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要求冒名顶替者删除。 如果您涉嫌犯罪,可以选择向警方报案,警方会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