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董私下交易有以下几点风险:
1、真伪难辨。一般来说私下交易都是当场现金交易居多,交易完了各奔东西,如果自己眼力不行,买到假冒伪劣只能自认倒霉。
2、圈套不少。设一个局,本来一件摸不准的东西,出现三四个人争抢,然后旁边总有人想方设想怂恿你去交易,一来二往,人被忽悠,脑袋一热,往往中招。
3、真货被骗。你拿个真货去交易,买家总有一千个理由,一会没带够现金,一会付款出现问题,然后又有几个旁人帮他打掩护,一不小心,真品不见了,钱没收到,交易的人也不见了。
4、附加收费。有些拍卖也提供私下交易的平台,首先给古董估个高价,某某老板指定要收,先收取这个费,那个费,你带着宝贝去交易,现场这个不要,那个没到,不好意思宝贝没卖出,收取的费用那是一分钱都没得退的。
5、藏品追责。有些古董是国家明文规定不允许私人收藏的,一旦收购就成了烫手的山芋,捐献舍不得,收藏会违法,钱也花掉了,人陷入两难的境地。
收藏有风险,交易要小心,特别是地下交易,要三思而后行。
文物保护法里说得非常清楚:
文物收藏单位(国有博物馆等)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收藏通过下列方式取得的文物:
(一)依法继承或者接受赠与;
(二)从文物商店购买;
(三)从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购买;
(四)公民个人合法所有的文物相互交换或者依法转让;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合法方式。
文物收藏单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藏的前款文物可以依法流通。
哪些是违法的,也非常简单。就是你不能收藏所有权属于国家的文物
下列可移动文物,属于国家所有:
(一)中国境内出土的文物,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以及其他国家机关、部队和国有企业、事业组织等收藏、保管的文物;
(三)国家征集、购买的文物;
(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给国家的文物;
(五)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其他文物。
属于国家所有的可移动文物的所有权不因其保管、收藏单位的终止或者变更而改变。
一切地下(包括水下)埋藏的文物都属于国家所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私自发掘,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出土文物后都不得哄抢、私分、藏匿,更别说收藏了。还有,比如被偷窃出来(或其他非法来源)的国有馆藏文物,当然也不能收藏,收藏了也没有法律保护你的所有权,这都是常识性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