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如下:
1、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定期检查效验。
2、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3、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工作。
4、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干粉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5、安装高压油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6、剔凿打眼时,锤头不得松动,铲子应无卷边、裂纹、戴好防护眼睛。楼板、砖墙打透眼时,板下、墙后不得有人靠近。
7、电力传动装置系统及高低压各型开关调试时,应将有关的开关手柄取下或锁上,悬挂标志牌,防止误合闸。
8、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网不许有的接地和有的接零。
9、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线代替保险丝。
10、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高度应不低于2.5米。
11、照明开关、灯口及插座等,应正确接入火线及零线。
(1)在进行电工安装与维修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各种安全操作规程,不得玩忽职守。
(2)进行电工操作时,要严格遵守停、送电操作规定,确实做好突然送电的各项安全措施,不准进行约时送电。
(3)在邻近带电部分进行电工操作时,一定要保持可靠的安全距离。
(4)严禁采用一线一地、两线一地、三线一地(指大地)安装用电设备和器具。
(5)在一个插座或灯座上不可引接功率过大的用电器具。
(6)不可用潮湿的手去触及开关、插座和灯座等用电装置,更不可用湿抹布去揩抹电气装置和用电器具。
(7)操作工具的绝缘手柄,绝缘鞋和手套的绝缘性能必须良好,并做定期检查。登高工具必须牢固可靠,也应做定期检查。
(8)在潮湿环境中使用移动电器时,一定要采用36V安全低压电源。在金属容器内(如锅炉、蒸发器或管道等)使用移动电器时,必须采用12V安全电源,并应有人在容器外监护。
(9)发现有人触电,应立即断开电源,采取正确的抢救措施抢救触电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