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国的国家机关有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军事机关,金融机关。具体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七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四十五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我国的国家机关主要包括:
1、立法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2、行政机关:国务院是最高行政机关,地方政府是地方行政机关;
3、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及地方人民法院;
4、法律监督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及地方人民检察院;
5、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人民代表大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
《宪法》第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宪法》第五十八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