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分析:
驾驶人被记满12分后,不能参加“学法减分”,只能参加“满分学习”并通过科目一考试后,才能消除记分。持有重庆市公安交管部门核发驾驶证的驾驶人均可申请参加“学法减分”,不区分驾驶证准驾类型,也不区分是否为营运车辆驾驶人。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七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证审验内容包括:(一)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处理情况(二)身体条件情况(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及记满12分后参加学习和考试情况。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以及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审验时应当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对交通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身体条件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的、未按照规定参加学习、教育和考试的,不予通过审验。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七十三条 对非本辖区机动车驾驶人申请在违法行为发生地、处理地参加满分学习、考试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准许,考试合格后发还扣留的机动车驾驶证,并将考试合格的信息转至驾驶证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驾驶证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转递信息清除机动车驾驶人的累积记分。
法律分析:学法减分”是针对持有驾驶证的驾驶人,因交通违法行为被记分,参加网上交通安全学习并考试合格后,予以减免记分的措施。拥有机动车驾驶证的都可参加。学法减分”是指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并经考试合格的,或者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并达到相关要求的,可以申请减免交通违法记分。学法减分一个周期是12个月。学法减分一个周期能减6分。驾驶员参加网上学习,3日内累计学满30分钟且经考试合格的,一次减免1分。参加现场学习,每次不得少于1小时且经考试合格的,一次减免2分。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的,每次1小时,一次减免1分。参加学法减分没有次数限制,但是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减免记分分值达到6分后,将不能继续参加学法减分。只符合条件的驾驶人可以通过,接受教育减免交通违法的扣分,最高可减免6分。
法律依据:《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工作规范(试行)》 第五条 机动车驾驶人申请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行为记分的,应当按照其最高准驾车型参加相应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考试或者交通安全公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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