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给电动车电池充电,尽量不要超过4小时,以免对电池造成伤害,甚至爆炸引发火灾等事故
通常情况下,如果是全新的电池,而且使用配套的充电器,那么充电器会有过充保护装置,当电池充满后,便不会再给电池充电。这时,即便不拔下电源插头,电池也不会过充。
但是,如果没有使用配套的充电器,或者充电器有故障,或者电池已经老化,那么过充保护装置就可能失效。对电池造成伤害,甚至爆炸引发火灾等事故。
扩展资料:
特别提醒:四个方面防电动车发火
大家在购买和存放电动车的时候都要多加小心,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要做到以下四个方面:
1,购买车辆时:要看品牌查装置。消费者在购买电动助力车时,要注意选择具有生产许可证、市场知名度较高、知名品牌的电动车,同时注意查看电动车是否具备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护功能。
2,使用车辆时:要勤检查常维护。电动车在正常使用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各类故障,在维修过程中,要选择专业的维修机构或人员,不得擅自拆卸电气保护装置,确保电气线路和保护装置完好有效。
3,存放车辆时:要加强车辆管理。实行集中存放的场所,电动车和自行车分开存放,并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在建筑首层门厅、走道及楼梯间内存放电动车。城中村自建房集中存放电动车的房间设置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安装防火门,配备灭火器材。
4,车辆充电时:规范布线限时间:车辆充电时应尽量在室外进行,或将电池拆下单独充电。充电线路要选择合适的线径,线路敷设应固定安装,要加装短路和漏电保护装置。
车辆充电应避免充电时间过长,应当按照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充电,充电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10个小时;避免雨天行车。
人民网-给电动车充电 超过四小时易爆炸
人民网-消防提醒:避免夜间充电
不用天天充,一般充满需要8小时。
1、买车或更换电池后,电池应该有80%左右的电量,到家就应该充电,时间是以充电器变灯后再充4小时为宜。
2、以后每天(36v骑过10公里,48v骑过15公里)要坚持充电,但是充电的时间不要过长,以充电器变灯后一个小时为宜。充电时宁可欠充一些,也不要过充,否则电池会被充的因为缺水后,鼓包,肿涨。造成对电池不可补救的损失。
扩展资料1、不要让水进入电池盒内,以造成壳体内电池联电。
2、每个月定期一次完全放电(骑到“欠压”灯亮起),然后连续充电12小时。
3、有条件的对整组电池里的单体对调一下,对过了质保期的电池(尤其是到了夏天),每隔三,四个月要对电池每个单体加3-4毫升的去离子水(娃哈哈纯净水也可)。
4、一旦发现充电器不转绿灯或一充电就转绿灯,一定要检查是不是充电器有问题,或者失水。
5、整组电池的放电口与充电口要随时保持清洁,防止接触点出现铜锈,造成接触不良发生过热而损坏。
6、有脚踏的尽量用脚起步,不要负荷太大,加速平缓。不要坐上车就给电起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