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今电动车横穿马路已经屡见不鲜 ,骑着电动车不按交通规则行驶就很容易被机动车辆撞到,存在非常大的安全隐患 。直行车辆正常行驶撞到电动车,那么说明电动车未走非机动车道 ,那么违反了不按指定车道行驶的规定,应该付事故的全部责任。下面来看下电动车横穿马路被撞的案例。
3月19日临安区发生了一起电动自行车与小轿车相撞的事故,事情的起因是电动车驾驶员在未减速观察情况下 ,横跨了施划了双实线的马路,而后方正在正常驾驶的车辆来不及躲避电动车,导致将电动车撞倒在地,而且电动车驾驶员还为戴安全头盔 ,所幸没有发生严重后果 。事故后交警判定电动车全责,而机动车无责。
新交通法规里有规定,如果行人或非机动车横穿马路导致事故的发生 ,那么可减轻机动车一方的民事责任,甚至可以进行无责任判定 。
也就是说因非机动车自己存在的过错,导致与机动车辆碰撞 ,需要承担事故全责 。非机动车通常都是没有保险的,如果对轿车造成损伤,往往要赔付高昂的赔偿。若机动车同样存在一定过错 ,需要根据交警下达的责任判决书而定。
骑行电动车要做到文明骑车,即使是非机动车也要遵守交通规则,转弯让直行 、优先让行人等通过法则也同样适用与电动车 ,且驾驶电动车需要自觉佩戴头盔,不少城市已经开始对不佩戴头盔或不遵守交通规则的电动车实行处罚。
一、机动车正常行驶电动车横穿马路责任划分
1、机动车正常行驶电动车横穿马路被撞的,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划分责任:
(1)一方过错造成的 ,过错方承担全部责任,例如电动车闯红灯横穿马路造成的,一般由电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2)双方都有过错的 ,依据各自过错程度按比例承担责任,分为主要责任 、次要责任、同等责任等 。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 ,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 、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 ,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 ,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 、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 ,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二、追尾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
1 、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 ,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 ,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4 、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 ,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5、前车超长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6、前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