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的业务范围有哪些

自然科学作者 / 骚皮 / 2026-03-23 0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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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业务范围有企业常用法律服务;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诉讼仲裁争议解决;金融房地产争议;家族传承、清算服务等。一、律师

律师事务所业务范围有企业常用法律服务;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诉讼仲裁争议解决;金融房地产争议;家族传承、清算服务等。

一、律师事务所业务范围有哪些?

1、企业常用法律服务;

2、企业人力资源管理;

3、诉讼仲裁争议解决;

4、金融房地产争议;

5、家族传承、清算服务等。

律师事务所不得从事法律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

二、律师事务所成立的条件

律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律师事务所设立条件具体如下: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律师;

(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

(四)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

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当依法纳税。

第二十六条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不得以诋毁其他律师事务所、律师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

第二十七条

律师事务所不得从事法律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

律师事务所经营范围:

1、接受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学校、社会团体以及公民的聘请,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和专项法律顾问;

2、接受外国公司、外商投资企业的聘请,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和专项法律顾问;

3、接受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办理金融、保险、财产转让、租赁、抵押、工商登记、商标注册、纳税、专利申请、股权转让等有关经济、技术方面的民事法律行为;

4、接受经济、民事、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与调解、诉讼和仲裁活动;

5、接受刑事案件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

6、接受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咨询;

7、解答经济、民事、行政、刑事、涉外案件法律方面的询问;

8、接受委托、为有关业务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出具法律意见书;

9、代写诉状、仲裁申请书;草拟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书;代办律师声明;

10、办理当事人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二)有符合《律师法》和本办法规定的律师;

(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且在申请设立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

(四)有符合本办法规定数额的资产。

以上内容参考:

广东省人民政府-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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