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统计入境旅游者:
一、统计范围
(1)星级饭店,星级饭店以外限额以上(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及以上)住宿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2)限额以下住宿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3)其他住宿设施。
二、采集渠道(1)星级饭店,星级饭店以外限额以上住宿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通过统计数据集中采集平台上报统计数据;
(2)限额以下住宿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接待的入境住宿者人数,采取抽样调查的方法,通过推算取得;
(3)居住在其他住宿设施中的入境旅游者,采取抽样调查的方法,通过推算取得。
三、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入境旅游者:指来中国(大陆)观光、度假、探亲访友、就医疗养、购物、参加会议或从事经济、文化、体育、宗教活动,且在中国(大陆)的旅游住宿设施内至少停留一夜的外国人、港澳台同胞等游客。入境旅游者不包括以下人员:
(1)应邀来华访问的政府部长以上官员及其随行人员;
(2)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外交人员以及随行的家庭服务人员和受赡养者;
(3)常住我国一年以上的外国专家、留学生、记者、商务机构人员等;
(4)乘坐国际航班过境不需要通过护照检查进入我国口岸的中转旅客;
(5)边境地区往来的边民;
(6)回大陆定居的港澳台同胞。
在2006年全年,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目的地的国家和地区总数已达132个。
中国出境游人数达到了3452.36万人次,比2005年增加了11.27%,超过日本成为了亚洲最大的客源输出国。
2006年全年,外交部及驻外使领馆处理各类领事保护案件3万余起,涉及人员数以几十万计(其中港澳台同胞数千人)。
我国出境游消费群体的范围逐渐从高收入阶层向中等收入阶层扩展,家庭月收入在5000元至30000元之间的家庭成为近程出境游的主力军。
在这些出境游客中,购物和娱乐消费远高于食、住、行、游等基本旅游消费,观光游逐渐向自主、休闲游方式发展。2006年中国游客的每人次出境游平均购物支出为928美元,其中在香港为772美元,在欧洲为1408美元。
糖果、服装、化妆品仍是中国游客出境游购物的首选,54%的出境游客购买糖果类物品,50%的游客购买时装和服饰配件,47%的游客购买化妆品。
随着出境游主力军年龄下降,出境游更倾向于自主、休闲方式。
中国出境游个目的地的人次,按地区统计是:东南亚超过50%,日本、韩国约30%,欧洲、澳洲、南美等地约20%。
按人次统计,中国游客出境游目的地排在前十位的国家和地区分别是:
1、中国香港;2、中国澳门;
3、日本;4、泰国;
5、韩国;6、俄罗斯;
7、美国;8、新加坡;
9、越南;10、马来西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