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4日凌晨4点,高校保卫处发现一辆私家车内装着刚被采摘的2株南阳月季和17株洛阳牡丹,随后赶到的民警将车上4人带回派出所调查。
经查,陶某于11月27日凌晨,与男友和两位好友吃完宵夜后,看见路边有野花,准备摘回去养。男友廖某告诉陶某,某大学牡丹园里的花比这些野花好看得多。4人随即开车前往该大学的牡丹园,徒手将7株月季和6株牡丹从泥土中拔出,运到陶某的租住房内。
陶某把所摘取的月季、牡丹移栽到自家花盆后,又于12月3日晚,与男友等4人再次回到牡丹园里偷花。这一次,陶某等人事先准备了铲子、锹、剪刀等工具,仅半小时就采摘了2株月季和17株牡丹。装车完毕正待离开之际,被巡逻队抓了现行。
高校保卫处告诉办案民警,这批月季、牡丹分别是由南阳市政府和洛阳的校友捐赠给学校的,南阳月季每株价值1500元,洛阳牡丹每株价值600元。两次盗走的9株南阳月季和23株洛阳牡丹合计2.73万元。
目前,陶某、廖某等4人因涉嫌盗窃被洪山警方刑事拘留,其中陶某因有小孩需要照看被执行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八旬老人怀疑老伴出轨 ,下农药欲毒死老伴未遂获刑。
1月9日消息,人人都说,年轻的夫妻老来的伴儿,老夫老妻相互照顾、相互扶持常常是人们口口相传的佳话。但近日,湖北钟祥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和老俩口儿有关的案件,却让人咋舌。
今年80多岁的陈某在1994年续弦娶了妻子陶某,十几年来夫妻二人感情一向不错。但到了2012年,两人关系出现了裂痕,经常吵架。陈某说话语气重,甚至还经常辱骂陶某,这让陶某心里十分委屈。2016年12月,无法忍受语言暴力的陶某做出了一个重要的决定,她搬离了陈某家,与自己的子女生活到了一起。
陶某的离开让陈某怀恨在心,他怀疑陶某有了外遇,于是在陶某离开后,陈某几乎每天晚上都想尽办法到陶某子女家去闹。要不是用木棍把他们家大门反锁,就是用电灯照得他们没法休息。
2017年6月,陈某更是变本加厉,想要下药毒死陶某。一天下午,他拿走儿子家里的一瓶农药,来到陶某家中。他看见陶某正在菜园忙活,家里门没锁,就直接走进去,将农药倒入陶某食用的饮料、米茶和水饺中,又将剩余的农药倒入厨房的酱油瓶里,随后离开。
晚上陶某回到家,她有点口渴便喝了一点饮料,喝完后顿时觉得难受,呕吐了二十几分钟。她以为是饮料不干净,于是喝了点米茶,结果更难受,又接着吐。这时,她发觉不对劲儿,休息了一会儿后,将饮料拿给邻居和村政法主任查看,两人都闻出了食物中的农药味儿,遂报了警。
经查,陈某将具有杀虫功用的氯氰菊酯投放入陶某的食物中,导致陶某食用后中 毒。经湖北荆门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检验,陶某家中的饮料、米茶、酱油以及陶某的呕吐物中均检验处氯氰菊酯成分。
2017年12月,湖北钟祥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陈某提起公诉,12月18日湖北钟祥市人民法院支持该院指控,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三年,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陶某经济损失3199.56元。
检察官释法,故意杀人这么恶劣的罪行,为什么只判了三年?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陈某故意杀人未遂,没有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危害结果,情节较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之一规定,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陈某在作案时,已年满80周岁,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只是因为拒绝交往,16岁的周岩被同学陶某当头浇下打火机油后点燃,烧伤面积超过30%,因为陶某的父母在政府部门工作。“花季少女被官二代同学毁容”,是当年全社会关注的焦点。最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侵权人陶某某赔偿受害少女周岩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赔偿抚慰金等共计180余万元人民币,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陶某十二年零一个月有期徒刑。
这个被烧伤的女孩名叫周岩。周岩出生于安徽合肥一个普通的职工家庭,从小就长着一张漂亮的脸, 眼睛大大的,鼻梁高高的 ,怎么看都是个美人坯子。她自小就是父母手中的心肝宝贝, 女儿的乖巧和懂事经常使邻居们赞不绝口 ,周岩的父母打从心底十分高兴。
那时的她,刚上高一就已经感受到了浓厚的学习氛围,而在她心中也有着自己理想的大学,因此,她不敢松懈,谈恋爱更是想都没想过。而就在高一的时候周岩遇到了改变她的人生轨迹的人。他叫陶某,是她众多追求者之一。
家庭富裕的陶某,他的父亲是合肥市的一名公务员。他自小家庭 条件优越,过着衣来张手饭来张口 的生活。而他的父母对于儿子的要求从来都是有求必应,在陶某的眼里已经形成这样的观点: 只要自己想要的就没有得不到的 。
这一次偶然的机会,淘某喜欢上了周岩,和她同校不同班陶某开始多次追求,纠缠她。每次周岩拒绝陶汝坤的表白都会遭到对方的打骂,为了躲避陶汝坤的纠缠,家人不惜让周岩休学半年。
在一次次“爱而不得”的拒绝后,陶某坤对周岩由爱生恨,丧心病狂的他开始尾随周岩,并记住了周岩家的地址。发现有人跟在后面的周岩还没转过身,就感觉到一股液体顺着头顶流下来,难闻的汽油味弥漫开来。随即,陶某坤掏出打火机点燃后扔向了她。周岩下意识地想躲开,却没想到打火机刚靠近她就点燃了她身上的液体,不到一会儿,火焰蔓延到她全身。
警方最终将陶某捉拿归案,但他因为还未成年,故只判了12年。对于那180万的赔偿,周岩和她的家人只是感到人性有时就是这么丑恶,很长一段时间,周岩都生活在黑暗的阴霾里,尽管使出全力也挣脱不出这般境地,16岁的生活不应该如此的,就像她说的那样:“我活在一具,不认识的躯壳里,过着16岁的日子。
现实困惑
陶某因为不服县房产管理局的拆迁安置裁决而向市房产管理局提起行政复议,但是在行政复议的过程中,陶某考虑到二者之间是上下级关系,市房产管理局肯定会偏袒县房产管理局,于是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问,人民法院会不会受理陶某的起诉?公民既提起行政复议,又提起行政诉讼时,应当适用哪一个程序?律师点评
当公民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既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又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由先受理的机关管辖;如果行政复议机关和法院同时受理,这时公民享有选择权,由他来决定是通过行政复议还是行政诉讼来解决;已经申请了行政复议的,在法定复议期间内又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本案中,陶某先申请的行政复议,那么法院就不能在行政复议机关作出决定之前受理陶某的起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十四条 法律、法规未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行政诉讼必经程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既提起诉讼又申请行政复议的,由先受理的机关管辖;同时受理的,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选择。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申请行政复议,在法定复议期间内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特别提醒
既提起行政诉讼又申请行政复议的,由先受理的机关管辖,不可能出现复议机关和法院同时受理,分别作出复议决定和判决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