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分析:大学毕业后团员关系不可以不转。凡在建有人事档案的企事业单位、学校、机关、部队入团的团员,因调工作、毕业、复员转业需转移组织关系时,其入团志愿书应与人事档案一并转移。团员在工作、学习单位或居住地区变更时,须持团员证及时转接组织关系。转出接收团员组织关系,应在团员证“组织关系转接”栏内填写团员转出、转入组织关系时间,注明团费收缴情况,并加盖公章。
法律依据:《中国***章程》第五十一条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团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共青团中央委员会受党中央委员会领导。共青团的地方各级组织受同级党的委员会领导,同时受共青团上级组织领导。
大学毕业后团组织关系的转接去向,需要根据个人的不同情况来确定,具体如下: 1升学:录取学校团组织于新生入学后1个月内,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建立新生所属团组织,毕业生要及时将团组织关系转入新学校,原就读学校团组织不得将已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至团员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团组织。
2.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原就读学校团组织、毕业后工作单位团组织或团员本人,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团组织。若工作单位不具备建团条件,可转至团员的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的乡镇、街道团组织。
3.参军入伍:原就读学校团组织或团员本人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组织关系转接申请,省级团委审核通过后,进入特殊单位专属库集中管理,最后进入涉密单位工作的参照办理。
4.未升学或未落实就业去向:组织关系优先转至经常居住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团组织,也可转至户籍所在的乡镇、街道团组织,转接原因(其他)、备注一栏填写户籍地或居住地详细地址。
- 原就读学校可保留团员组织关系6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编入“流动团员团支部”集中管理,符合条件的及时转出。
6.出国(境)学习生活:可由出国(境)前所属学校团组织保留团员组织关系,编入“出国(境)学习研究团员团支部”集中管理。
7.延迟毕业:原就读学校团组织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做好标记,建立“延迟毕业团支部”进行集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