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体户收入五千元人民币以上要交税。
根据相关规定,个体工商户按月纳税的,每月销售额5000元-20000元,按次纳税的每次(日)销售额300元-500元,
未达到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若销售不动产,起征点为10万。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36000元。
个体户最主要的缴纳以下几个税费:增值税、个人所得税、消费税、城市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等。
其中,消费税是由零售贵重首饰和金银珠宝的个体户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是由从事文化娱乐业的个体户缴纳。其它税费是共性的,个体工商户符合条件都要缴纳。
个体工商户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或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增值税一旦免于缴纳,相应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文化事业建设费也一并减免。
但是,个人所得税、消费税与增值税减免没有任何关系。这个政策适用于所有个体户,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享受减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法律分析:个体工商户税务起征点是5000元-20000元,具体有各地市来具体规定。
个体工商户纳税标准:
1、销售商品的缴纳3%增值税,提供服务的缴纳5%营业税。
2、同时按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之和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3、还有就是缴纳2%左右的个人所得税了。
4、如果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是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免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三十七条 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一)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五千到二万元;
(二)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五千到二万元;
(三)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三百到五百元。前款所称销售额,是指本细则第三十条第一款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应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 第八条 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取得的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的各项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前款所称其他收入包括个体工商户资产溢余收入、逾期一年以上的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