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许可证在哪个部门办理-

自然科学作者 / 骚皮 / 2025-09-09 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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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道路运输许可证在哪个部门办理

1、道路运输许可证部门办理如下:

(1)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部门办理;

(2)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4)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2、法律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三条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中央管理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指导和监督。

二、道路运输许可证办理条件

1、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且车辆技术要求应当符合《规定》有关规定;

2、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具体条件包括:已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道路货物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及装载保管基本知识考试合格,并取得从业资格证等;

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

4、车辆总质量大于4500千克。因为根据相关条例规定,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无需申请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道路运输证。所以想要办理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需要保证车辆总质量在4500千克以上,方可进行办理。

道路运输许可证一般是在交通管理局办理的,具体如下:

1、办理需要道路运输经营申请表、营业执照副本、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和副本复印件、经营场地的合法使用证明、法人代表和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安全生产相关材料。

2、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的条件分两个部分,一部分是从事客运经营的办理道路许可证的条件,另一部分是从事货运经营的办理道路许可证的条件。

3、不管是从事客运经营的还是从事货运经营的,都需要具备的条件有:具备相关条件的驾驶人员,有检验合格的车辆,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办理流程:

1、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及相关业务的企业或个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书,提交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

2、提交材料。(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申请表;企业章程文本;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事故)

3、申请材料审核、汇总,材料核准后发送《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4、等待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以下是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车辆要求:

1、车辆技术性能、外廓尺寸、轴荷和载质量要符合国家规定,车辆燃料消耗量要符合行业标准;

2、申请从事集装箱运输的,要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集装箱专用运输车,要有固定的集装箱的转锁装置;

3、申请从事冷藏保鲜运输的车辆,要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冷藏保温专用运输车,要有专用的冷藏设施;

4、申请从事罐式运输的车辆,要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罐式专用运输车,在车上要有专用的容器、设施;

5、申请从事大型物件运输的车辆,要有和所运输的物件相适应的超重型车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十条 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

(一)从事县级行政区域内客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二)从事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跨2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其共同的上一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三)从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依照前款规定收到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对从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申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照本条第二款规定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前,应当与运输线路目的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报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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